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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民初林州名士——李见荃

  发布日期:2014-08-15 08:57:36   我有话说

李见荃中过进士当过两任知府,任过总统府顾问又总编篡过《河南通志》,其文章经济又非林县众人所及,所以他在林县无疑成了众望所及,成了林县人所尊敬的偶像。是林县的“李老官”。不仅李见荃在林县威望极高,凡是林县当官的、巡视的、考察的无不去拜会“李老官”,一句话,李见荃是林县绅士的头头。

李见荃文笔犀利,思绪敏捷,条理分明,论理透彻,实不愧大家风度。就其所遗存在《重修林县志第十七卷》中的《重修林县城隍庙记》、《仙岩桥记》和《天门会始末记》加上整个书中的介绍,分析等夹叙夹议的连续性片段,以及书首之叙,均可令人肃然起敬,对其审慎的一丝不苟的严肃态度所感染,固然由于李见荃所处的时代使然,他是站在封建统治者的角度上,笔墨中饱含着统治者的气息,代表封建王权说话,但其中却处处流露出他敦厚正直的品格。李见荃谦逊的品格在其所书《重修林县志》叙的最后酣畅淋漓地表露出来:“而是役也,张省长倡之于前,郭大令继之于后,又得邑中诸君子同心戮力,各奏尔能,于风尘鸿洞之中,成石室名山之业,不可谓非幸也。见荃老矣,躬逢盛会,得从诸君子后,谬附著作之林,尤幸之幸也。”口气是谦虚的,成绩是肯定的,心情是自信的。在李见荃的心目中,对《重修林县志》是得意见之于神形的。

据石慧明的文章介绍:“李见荃不做官后,就回家养老。他置了庄子,买了地,还在城里开了几家店铺生意红火,财源茂盛,成了一个地地道道的财主。”此言不虚,李见荃在张凤台于1923年底被直系排挤,免去河南省长职务后不久回到林县,在族人劝说下,也开了一些店铺,并在南关西营南路西修建了庄院居住,要说他做生意,可能只是附会,他更多的时间当是与林县诸多绅士的交往,盛名之下,拜访者多,而其书山宦海一生,也不会过多地与铜臭冲天的生意联在一起,就过去“三年清知县,十万雪花银”的谚语,李见荃当知县、知府达16年之久,又任总统顾问四年,通志局总编三年,他的钱可以说足够他下半生用的了。笔者于60 年代在就职于林县县直机关干部业余学校任教时,曾以李见荃老先生之居室为教室数年,其居室五间两甩袖,房基为近一米之台座,正门有六七级的石阶级,显然比当时 的一般居民高贵多了。

李见荃从1923年回林县到其1934年去世,在林县城居十一、二年,由于其经历,由于其地位,社会是不会让其静养的。除了《重修林县志》始于 1922年,出书于1932年,其中颇多坎坷,但李见荃可以说虽未全始但却使其全终了。此外,据记载他还较多地介入了林县大事和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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