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采桑镇在镇机关大院举行2017年义务兵优待金发放仪式。
仪式上,采桑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魏志勇介绍了义务兵优待金发放政策及标准,2017年义务兵优待标准为城镇义务兵17400元/年,农村义务兵16877元/ 年。现场向义务兵家属代表发放了2015年度、2016年度义务兵优待金。同时,在八一来临之际,为军人军属送上了节日的问候和祝福。并表示,下一步采桑镇将继续坚持做好义务兵优待金发放工作,确保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希望义务兵家属继续发扬“舍小家为大家”的奉献精神,鼓励子女在部队安心服役,为经济社会发展多做贡献。
据悉,全镇共为23名义务兵发放优待金392355元。(美丽采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