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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州

林县解放前的社团组织

  发布日期:2015-09-06 21:58:56   我有话说

林县民间结社活动,由来已久。东汉时的“尤来”农民起义,即有林县人参与,后金兴年间的“红袄军”,明嘉靖年间的“白莲教”,清朝的“连庄会”,都有不少林县人参与,民国时期的“天门会”,县南人入会的更为普遍。

一、 天门会

民国15年(公元1926年)军阀混战,民不聊生,杂捐苛税,多如牛毛,一年之内,即令林县纳数年之粮。军匪骚扰,鸡犬不宁,天灾人祸,逼得饥民铤而走险。林县县南的东油村以韩欲明、郭官林为首发起组成了“天门会”,以“替天行道”号召穷人,打富济贫。

凡自愿加入天门会者,先要在文帝上神神位前烧香焚表,磕头礼拜,交纳一定数目的会费,方可成为天门会会员。入会后,要学会背诵“天经地子灵,速请土地神。天旗地旗玉皇旗,上神赐我奉旨旗”、“天门开、地门开,上神赐我神学来,玉帝老祖开天门,佛山老祖显灵灵”等咒语。打仗时,要念避枪炮口诀,如:“天皇皇,地皇皇。四大金刚来避枪”等等。

韩欲明担任天门会总团师职务后,很注意选拔骨干,物色人才。他选了40名骨干(也有说36人),让每个人名字的第2个字都用“欲”字,象征上届天罡星下凡。天门会总团师处设在东油村,为最高领导,下设传师,传师又分文武,文传师管传法设坛,发展会员;武传师主持军务。天门会共有文物传师百余人,后达二百人。

天门会的组织纪律非常严格。所有会员一律不准吸洋烟(纸烟)、鸦片、金丹,不许贪财好色,不许欺压良善百姓,公买公卖,不许私自就地抽捐。凡16岁至 45岁者,均有作战义务(孤子、病人例外)。如违反上述条款,轻则罚跪或罚款,重则枪挑炮毙。韩欲明铁面无私,执法如山,有人犯了会规会法,即使是亲友,也没人敢到跟前去说情。他的一个本家兄弟韩端阳犯了会规,当即处死,会员韩二妞,依仗天门会欺负人也被处死,所以韩欲明威望很高。

1926年农历三月,韩欲明家的大门上竖起一面长方形杏黄色大旗,上书“文帝上神全立位天门大会”,旗的两边写着“仙言民人保家团”、“长恩大道东油村”。

天门会反军阀、反土豪劣绅、反贪官污吏、反苛捐杂税,反映了贫苦农民的愿望,很快发展到晋冀豫3省23个县,会员达三、四十万人。1926年农历三月至1933年农历八月,天门会向帝国主义的走狗——军阀和封建势力进行了武装斗争,他们浴血奋战,前赴后继,给了敌人以有力的打击。

二、 随会

清道光年间(公元1830年左右),林县民间贫民百姓生活极其困难,家中稍有大事,即难应付,结社互助,成立了穷帮穷的组织,名曰“随会”,简称 “会”。随会发展到林县多数村庄,到1950年由于逐渐富裕便自行消失,历时100余年。那时参加随会者,均系经济困难人家的男性家长,成员多为12人(即两席人)。设会头一人,均是发起人自任。会头先向熟悉的人下会贴,告知目的、集会地点与时间,成员不受姓氏、居址限制。入会者,均需交会资。

随会聚会采用设宴吃席方式,俗称“摆会”,每年两次,春季、秋季各摆一次。届时,会头请厨师做菜备席,成员欢聚一堂,先酒后饭,好吃好喝,以示有难同当,有事同帮,有福同享。席罢,会头主持商议事情;1、讲明摆会意图与要求。如不是初会则要陈述集资使用情况;2、议论会规,审查帐目;3、议定新的集资数目,由会头收款上帐。会毕至下次人聚会期间,会头负责集资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随会会员交纳数额相等的流通货币,可买一二石小米,借给困难户,共资共用,每人在股,急难优先,用后短期归还。为了保证款额不变,用户均付微薄利息供摆会支出。这种情况多邮于公正无私办事能力强的的人常任会头。再一种是会内成员 轮流担任会头,一替一年,任期满一年后,将帐目全部款额交接继任者。轮流当会头的随会,用钱不出利息,只付本届摆会时宴席开支,确保资额不减。第三种是,大家出款,一人使用。即成员按会贴出钱,供立会人使用,定期二至三年,期满将资额退交与会人。与会人以一年吃席两次为利。

随会是农民自我解救的办法,也是同地主阶级垄断资金进行斗争的手段。

三、鼓板社

鼓板社历史悠久,中等以上村落均有。它专为本村办理婚丧事奏乐。

古时,民间理婚有喜乐,理丧有悲乐。林县因乏乐人,遇到这样事以打鼓、敲锣代替,鼓板社由此诞生。该社一般由本村的音乐受好者6人组成,多达8人,设有社头1人。乐具为铜制大铙、二铙、小铙、锣、鼓、横笛等,多是自置,少数由村上公置。农闲及夜间,鼓板社成员聚集一起练习技艺。村中遇有婚丧事时,事主邀请社头,社头通知鼓板社成员准时赴事主门外,敲、打、吹、拉,声大悦耳,悲喜分明,格外招人。事主对鼓板社热情招待后,随意送些酬金即可。

民间有了乐家后,事主对鼓板社与乐班都用。因鼓板社在先,乐家对其尊重,遇事,鼓板社于门外操业,乐家在院里吹奏。送丧时,鼓板社前行,乐家殿后。

1949年后,随着娱乐班(原乐家)的发展,鼓板社多数消失,但1970年前后,铜乐器民间仍然使用。尔后只损无补,婚丧奏乐遂全由娱乐班包办了。

四、会道门

1949年以前,林县民间有巫师、神汉及一些豪绅流氓建立的多种名目的会道门组织,如一贯道、还乡道、东圣道、西圣道、王龙道、清斋道、圣黄道、明眼道、大圣道、红斋道、娘娘道、崎龙山道、左泉道、青杨会、朝天道之类,遍布林县全境,山区尤多。这些会道门搞职业迷信,道首多为男子,各有崇拜偶像,多以巫为核心,设坛招魂,降神祈禳为主要活动内容,多采用扶鸾、圆光、画符、念咒等手法蒙蔽群众,骗取财物。

民国32年(公元1943年),东姚乡的孙真会,总坛设在郝家山西村(今伯文村),村村设有分坛,势力浊延到采桑、合涧、泽下、临淇和鹤壁等地,会待达8千余人。该会备有长矛、大刀等武器,传授迷信咒主,谣言惑众,为扩展势力,强迫凡15至50岁的男性农民入会,谁不入会,就往他家派饭、派粮。还以共产党为敌,残害抗日军民。

会道门横行乡里,欺压百姓,勒索民财,扰乱秩序,破坏生产,为民痛绝,1949年以后被人民政府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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