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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州市(原林县)民俗志 - 第七章 岁时节令

  发布日期:2014-07-21 23:23:37   我有话说

第一节 传统节俗

林县民间节日习俗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它象璀璨的明珠点缀人们的生活,增添了情趣和光彩。在传统节日中,虽然存在一些落后和迷信的东西,但其主要作用在于丰富、调节人民的生活,加强人民群众之间相互联系和交往,同时表达劳动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追求以及对邪恶势力的厌恶情绪,正是这种内涵美,使一些传统节日久传不衰。1950年以后,随着政治、经济、文化的进步和发展,一些与人民生活联系淡薄的节日逐渐被淘汰,有的节日内容不断更新,抛弃其落后迷信的成份,发展其健康有益的内容,逐渐成为人民在生产劳动之余庆贺丰收,改善生活,游乐嬉戏,追求光明的有益活动。

一、过年前后

春节。俗称“新年”、“阴历年”,是我国汉族人民最隆盛的传统节日。殷商时,每年从农历十二月开始,周从农历十一月,秦和汉初则从农历十月始。汉武帝太初元年采用“太初历”,规定以盂春正月为岁首。尔后农历新年延续两千多年。清宣统三年(公元1911年)辛亥革命后,采用阳历纪年,发阳历元月一日为岁首,将农历正月初一改称春节,沿用至今。

林县民间将春天称为过年,但过年并非专指正月初一,而是包括年头和年尾。一进入腊月便有“年味儿”了。

腊月初八这天的早餐,民间要吃“腊八粥”。粥用小米、柿块熬制而成,味道甜香,俗称“柿疙瘩白汤”。农妇均要在太阳未出前将粥做饭,扳上南墙一谷堆儿,口曰:“腊八粥早些做,扳上南墙一谷堆儿,小鸹不蹬俺家谷”。吃“腊八粥”据文献记载,林县是从宋朝开始的。原来的意思是人们用一年的收获祭祀祖先、祭祀众神并庆祝丰收。后来,由于林县灾害频繁,逐渐演变为吃“腊八粥”,预祝来年梁谷丰登。目前林县民间尚有“吃了腊八粥,来年好收田”的俗语。

二十三,打发老灶爷上天。人们为了让灶王向玉帝为民请命,好话多说,就在灶王牌两边的对子上写道:“上天言好事,下界降吉祥”。为了防止灶王汇报假情况,就用芝麻糖当供果,粘住灶王的嘴。这表示着老百姓宁可不让上帝赐福,也不想让其降灾的意愿。从这一天起,年味儿愈来愈浓,清脆的爆竹声不时从各个胡同庭院里传出来,“年来到,年来到,闺女要花儿,儿子要串炮,老婆要个发髻网,老头儿要个小毡帽”。不管贫富,都要根据自家的经济条件。置买年货,尤其是酒、肉、蔬菜。准备走亲戚的礼品就更不能少。办年货要一直忙到腊月最后一天一个集。这中间人们见面的礼语就是一句话:“ 过年准备好了吧?”

二十四扫房子。民间传说灶王为天帝督使,负责察看家人功过,凡是有过者,要在墙上划道记号,到年终腊月二十三上天汇报,初一更接天旨后带天兵回民间按墙上记号进行惩罚。人们为了消除隐患,待打发灶王爷上天后的第二天,立即动手打扫房子,这就形成了“二十四扫房子”的习俗。

二十五磨豆腐。是日,人们将浸泡的黄豆磨碎,揉沫过箩去渣,煮沸点浆成块,捞入筛子积压而成。事后均将豆腐切小块放入加盐的清水里保存,供春节期间食用。

二十六去割肉。是日,集市上肉架林立,村上支大锅宰杀猪羊,割内者,量家财而行,富者备至正月十五;贫者备至正月初五左右。

二十七蒸着吃。是贫家富家都要办的一件事,也是过年的特征之一。每家都要根据人口大小,客人多少,要蒸够吃到正月十五,至少也要吃到“破五”的数量。小馍上尖下圆,重约半斤;大馍一般1斤多重,甚至还有3斤重的。除实馍外,还另将柿皮、红豆煮熟,搅拌成馅,包在馍中;有的还有用黍米做成的黄馍,内包柿皮、红豆、俗称“黄蒸”。有的在白面大馍饰发莲花瓣、菊花叶、歪嘴桃等许多花样儿,有的还点上不同的颜色。大小蒸馍的用途,除黄蒸、馅儿馍供家人自食外,其余一是过年摆在供桌上当祭品;二是当走亲戚的礼物,如果礼品中没有大馍就觉得不够意思。蒸花糕和蒸枣花子,这也是过年蒸馍的特征之一。花糕、枣花子用头白面做成,花样繁多,有二龙戏珠、童子献寿桃、富贵不断头、鲤鱼跳龙门、莲花瓣儿等名目,意富裕、长寿、吉祥,既寄托了人们的美好愿望,又充分表现了巧媳妇们的绝妙手艺。大花糕下有底盘,上有各种花案堆积而成。小的直径半尺多,5斤多重;大的直径达2尺多,重10 余斤枣花大都是莲花形,中间安一粒红枣,有单莲的,有双莲的,枣花供祭祖,花糕供祭神用,烛光闪烁之中,摆到供案上,显得富丽堂皇。正月初三以的,花糕和枣花儿可以待客。

二十八大贴刮。1949年以前,林县民间大都请人写对联,有个别农家利用家花来表示自己的心愿,除此之外,门上还要贴门神。门神像多为秦琼、敬德、大刀关公、五子登科等,大都是刻板印的。贴对子讲究“穷签(横联),富对子”,即横楣纸要小,对子纸要肥。 1980年以后,农村又兴起了贴双队联,即除在门框上贴一幅外,另在门垛墙上再贴一幅巨联。还有用菱形纸写上一斗方子,上写“福”字,下竖写一条“出门见喜”,或“迎喜接福”,或“欢度春节”之类,贴在门口或迎壁墙上。庭树上贴有“满院春色”,石磨上贴“白虎大吉”,石碾上贴“青龙大吉”,车上贴“日行千里”,牲口糟上贴“六畜兴旺”,粮食屯上贴“米麦满仓”,桌子上贴“日进斗金”,衣柜上贴“衣服满箱”,床头上贴“身体平安”。与此同时,各种神牌写刷一新,除厨房用绿色纸(忌在免火灾)写外,其余均用红纸写成。里里外外一派红光吉祥。

二十九撒蜡走。是日晚上,以相邻近的大村庄为首,组成数十人提灯笼、敲大鼓、拍大铙、捧香卷,到各村寺庙神位前,点燃蜡烛,焚烧香箔,意在祭神驱邪送福音。村上的人们集中在圣地,等候着送福音的队伍到来。一村送,另村接,四野灯火辉煌。1950年后,此俗消失,改为二十九去打酒。

三十捏仁、出锅。捏仁即捏扁食,出锅即用油炸食品。这两项是腊月三十这天最紧张而繁重的活儿。是日,从早开始,家中所有的女子一起动手,盘馅的盘馅,和面的和面,待盘好馅和好面后,就围在炕边捏扁食。婆媳小姑边捏边逗,十分快乐。所包的扁食要足够三十晚上和初一早起食用。一直忙到下午5点左右。扁食包好后,要先煮一锅,捞到小盘内,每个盘子两人,由主妇在家烧香点纸祷告列祖列宗:“有话您先知,有饭您先吃,保佑一家平安,人旺财发”。另由家中男人用条盘端着到坟上祭祖,每个坟头放一小盘,燃炮叩头。这些事办完后,开始油炸,凡是该过油的食物都要炸完,酥肉、丸子、刀子(上供用的猪肋条),菜类食品统统下锅炸,但头一锅都要先拿一点,填入灶膛里,让灶王 初一五更回来吃。当然,如果农历腊月小,这一天的活动就放在二十九了。

硬币扁食。这是林县民间盛行的习俗。在三十包扁食时,将数枚硬币分别包入扁食里,初一早饭,谁吃到硬币扁食谁在这一年就有福,给全家老少带来极大的乐趣。人们都争先恐后地早起,尤其小孩为了吃住钱,破例地多吃扁食,乐得全家哈哈大笑。

送灯。三十傍晚,人们习惯在大门里门槛跟放一根桃木棍,没有桃木的用其它棍,以防“野鬼”进家。

拦门棍。三十晚上,人们习惯在大门里门槛跟放一根桃木棍,没有桃木的用其它棍,以防“野鬼”进家。

熬年。又叫“守岁”。民间传说三十夜晚,只要有恒心,一定会等到老天爷的闺女打开南天门向人间赐福的时候,如果睡就没有福了。人们怀着美好的愿望,每年腊月三十夜,全家一起聊天不休,趁此享受天伦之乐。主妇也要摆好香案供上祭品,通夜秉烛,上香5遍。是夜禁大声喧哗,以免惊动神灵;禁开箱柜,以免跑财;禁照镜子,拿木梳,以免见“鬼”;禁见刀剪,以免破家;禁扫地,以免金银外流;禁倒尿盆,以免污秽神灵。三十晚上要丢剩饭,叫隔年饭。初一早起也要丢饭,以兆吉庆有余。1980年以后,熬年增加了新的内容,很多有条件的人家聚集在电视机旁,观看精彩的电视节目。将近子时,各家的青年右手掂着炮,左手拿着火,右脚跨门外,左脚踩门里,眼观电视屏,摆开抢点头响炮的架式。电视屏上子时一到,随着悠扬的钟声,千家万户的鞭炮声齐鸣,起火、烟花、两响等各种彩炮将天空点缀得五光十色,眼花瞭乱。

初一磕头。人们天不明吃罢扁食后,晚辈先给家中长辈瞌头,然后结伙去别家(一般是本族)瞌头拜年(图28)。家里除留一位德高望重的老人受头外,其余都到左邻右舍,甚至三里五村向亲族新友拜年。若晚辈是小孩,或新婚媳妇,长辈要给几个压岁钱。

走亲戚。走亲戚的次序是:外甥走姥姥家,闺女携女婿走娘家,然后是去姑、姨、姐家。除特殊情况外,都要回拜。民间有“初一初二峨眉月,初三初四好拜节”之说。

破五节。农历正月初五为破五日,具有迷信色彩。人们认为,初五、十四、二十三为不吉之日。正月初五是年后的第一个不吉日,非常忌讳“走亲串友”,各自在家改善生活过节。是日寅时,家庭主妇还掏炉灰少许,送至当街十字路口,俗称“送穷灰”。

从腊月三十到正月初五这段时间,孩子们一律不挨打挨骂,吃得好,穿得漂亮,玩得开心,那怕有了过失,也不挨打挨骂,这是老辈人传下的规矩。如打骂孩子,就会遭到众人谴责。所以孩子们最盼望的是过年。

二、打春鞭牛

“一年之计在于春”。人们把希望寄托在大好春光里,希望人丁兴旺,生活美好。

古时,立春这天,林县有迎春、鞭春、咬春的习俗,民间俗称“打春儿”。《重修林县志》载:“立春前一日,县官率属具威仪鼓乐,迎春于东郊,耕籍田,鞭土牛,具五辛盘,食春饼。颁送芒神、土牛画像,曰迎春。远近观者如堵。民国后礼废。民间于是日食薄饼、萝卜丝谓之咬春”。

春饼是用白面烙成的,吃时,要在里头卷上以凉拌菜为主体的丝状菜肴(原来是丝状的,或加工成丝状的)。立春时把春饼和生菜等食物装盘,便叫做春盘。因为咬春活动的盛兴,因此赠送春盘,旧时也是立春的一项重要节日活动,据传唐代以前就已有了。《四民月令》载: “立春日食生菜,.......取迎新之意”,吃春饼、吃萝卜的咬春习俗,始源于两千年前的“五辛盘”。所谓“五辛盘”,就是在盘是盛上五种带有辛辣味儿的蔬菜(葱、姜、蒜、韭菜、萝卜)。

现在,鞭春、咬春和五辛盘在林县民间虽已消失,但立春看风云,占天候,预卜丰收,却成为人们的新习俗。

三、正月十五闹元宵

正月十五元宵节,又叫上元节、灯节。是夜,张灯结彩,猜灯迹,观焰火,吃元宵,赏月赋诗,相沿在习。隋、唐、宋以来,盛极一时。《隋书●音乐志》载:“每当正月,万国来朝,留至十五日于端门外建国门内,绵亘八里,列为戏场”,参加歌舞者常达万人,自昏达旦,至晦而罢。林县民间,过罢年以后的节日中,正月十五是特别热闹的节日。人们过年的余兴未尽,又迎来了灯节。人们把正月十五当小年过,一是吃扁食,二是点灯盏。这天晚上吃罢饭后,各家各户开始点灯花。将预先用棉纸做成的直径二三厘米的数十个甚至上百个灯花,盛在碗里,倒入香油搅拌,用筷子夹出点燃,门礅上、石条上、平棚上、墙头上、水道眼儿、厨房、门旮旯、院落四周、中间、门里门外,到处都放着点燃的灯花,灯光昼,清香扑鼻。地上灯花起舞,天上明月高照,群星闪烁,使人有一种如入仙境之感。1950年以后,随着群众文化水平的提高,民间开始耍灯笼,有转灯、龙灯、花环灯、跑马灯、沙灯、丰收灯,并且向神化偶像灯发展,奇巧百出,五彩缤纷。尤其是县城,文化馆组织的灯展更为精彩,观灯的人群水泄不通。

十五这一天的烟火也十分壮观。烟火由民间各区以一下大村为首筹办,十五前后开始“点老杆”。老杆上的各种故事,都用烟火表现。届时,远远近近男女老少,观者云集。老杆一点,两个多小时才能完结。上元这天,民间的各种文艺活动出串演比赛,热闹非凡。

四、填仓增福

林县民间的填仓节有大小之别,县南乡村称正月十九日为小填仓节,二十四为大填仓节,过两个填仓节日。县北乡村只过二十四日的填仓节。是日,人们将年间香坛里的食物倒入粮仓,标示过年已经结束,粮食应该满仓。诸神出该退位。井做面条汤煮扁食,曰“金丝缠宝”,以当年缠福。傍晚燃放鞭炮。此日过后,人们便开始远行,粮食可以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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