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集 市
集市,是林县人民进行贸易的主要场所,约定俗成,相当固定。到集市上的俗称“赶集”。据《重相等林县志》载,在城集期为南、北、东三关周流。清光绪以后始俱集于南关。民国3年(公元1914年),以县南关西会馆为会址,成立了商会。投股者大都是有钱有地的富裕户,一些中农户看到经营的利润后,也纷纷曲庄卖地挤入市场,县城遂成为林县的最大集市。
合涧、原名仙岩,是晋、林通商的必经之路。林县将河南的小麦、棉布运往山西壶关、平顺等地换回玉米、马铃薯;山西人将铁货、麻煤运至合涧,再将小麦、棉布等物品运至平顺、壶关。合涧是沟通两省物资交流的重要渠道,成为林县的第二大集市。至今在通往山西平顺县花园梯的台阶上,仍留有昔日行商脚夫跋涉的痕迹。
县城、合涧集市的发展,促进了其它集市的产生。民国14年(公元1925年),林县的集市已初具规模,县城(城关)、合涧为上集,逐日有集,每日日中集止(12 点);临淇、东姚、姚村、任村为中集,逢双日成集,日东集止(9点);横水、河顺、东岗为下集,逢单日成集,日出集止,(早起),人们称它为“露水集”。
民国25年(公元1936年)起,到民国27年(公元1938年)止,为林县集市贸易鼎盛时期。九集商业行户和从业人员分别较民国14年(公元1925年)增长了近一倍。某些集市的单双日集期也开始打破。行商、坐贾将本地产品低价买进,运往外地高价出售,再将外地产品低购回,高价出售,从中取利。牙行居中说合,按成交额抽取一定比例的佣金,与此同时,林县各主要集镇的皮匠、染匠、绒毛匠、鞋帽匠、首饰匠、饭摊、食店、茶场、酒家也越来越多。行业渐趋齐全,品种不断增多。
民国27年(公元1938年)冬,日军首次进犯林县。农历十一月,日机对县城轰炸,南关集贸易区成一片废墟,商贩逃离贻尽。民国28年(公元1939年)春,其它八集也先后遭到日机轰炸,林县集市一蹶不振,1949年以前未能恢复。
1950年,人民政府竭力恢复国民经济,林县集市商店迅速发展,热闹空前。后来,由农民入股,农村办 起了供销合作社。1966年以后,集市由国营商店和供销合作社经营,但几乎没有竞争,生气不足。
1979 年以后,农村实行改革、开放、搞活,自然经济向商品经济转化,流通渠道大开,商业网 点猛增,全县15个乡政府所在地,都变成了逐日集市。蔬菜、山果、肉类,各种副食品应有尽有。与销费生活和市场交换有关的个体摊贩、行商、坐贾、“牙行” 再度崛起。各集市一街两行,店铺林立,时新产品琳琅瞒目。
赶集的多是邻近的农民,男人推个车,担挑个担,卖些瓜果或其他农副产品;女的多背自织的棉布,手提几双“千层底”鞋,到集上变卖;老汉、老婆 篮鸡蛋,提几只鸡、鸭。合涧集以卖铁货出名,任村集以山果出名,东姚集以荆编品出名;横水集以陶瓷出名,临淇集以服饰出名,河顺集以木器出名。集市一上般多划分有几个不同的贸易点,成为行市,如牲口交易市,木石家具市、荆编品市等,各占一方。
集市的主要街道两旁,各经商店铺多设有门面房,称做“坐庄生意”。这些店铺因为专靠固定的门市经营,只有顾客上了门才有生意可做。一般都很注重店铺的信誉,很多商店都打出了“货真价实”、“童叟无欺”的牌子,让顾客能够信得过,成为自己店里的常客。这次买了,下次还会来,俗话说“能赚个回头钱”。在交易中,本集市上的常客大多数店铺敢于赊帐,定期或不定期的结算。这些店铺因为取信于民,赢得出好名声,闯出了门面,便常常是顾客盈门,生意兴隆,经久不衰。而缺斤少两,哄哄骗骗的经营者,顾客上当只一次。一旦孬名声传出去,他的生意便会越来越冷落。骗人是坐庄生意最大的忌讳。坐庄生意,对店铺门面的位置也十分重视。俗说 “生意铺,差一步”就是开店人的经验之谈。各店铺,尤其是杂铺,店主常根据季节时令的变化来调整货架。冬至年画到,小暑卖镰刀。
在坐庄生意中,店铺里当家的叫掌柜,雇佣的帮助经营者,称“小伙计”。掌柜的对小伙计要求特别严格,都要挑选精明能干,能说会道的人来担任。上柜台之前,先经壹番训练,让他精通生意,学会礼貌待客。伙计天明即起,将店铺打扫得一干二净,卸下门板,打出旗牌,准备营业伙计上柜台前,先要穿得整整齐齐。顾客上门,要笑脸相迎唱收唱付,买不买东西,都要打发得称心如意,和气生财。
俗话说“货卖一张皮”。集市的店铺和摊点对货物的包装极为重视,讲究外表和色气,饭铺里尤其如此,油条黄利利的,烧饼黄焦焦的,让人看了就增加胃口。
林县每个集市,都有几样名牌货,合涧乡东咀村的“方记”锄板,三阳村的“三阳耧”,东姚的“缸炉烧饼”,临淇的“水煎包子”,任村的“拽面条”等,都是集上的热门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