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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州市(原林县)民俗志 - 第一章 第三节 民间兴水

  发布日期:2014-07-21 22:56:20   我有话说

林县水源奇缺,十年九旱。祖祖辈辈为找水、蓄水、引水流血流汗,不惜牺牲。滴水如油,惜水成风。掘泉井,挖山泉,砌旱池,打旱井,修渠道已成为解决用水难的传统做法。

一、找水打井

林县河流不多,且多为间歇河,水源连人畜用水也不够用,人们只好向地下找水。人们世世代代不懈努力,终于摸到了寻找地下水的诀窍,编成了谚语:“早消雪,夏出云,地下必定有水层”、“老树落叶迟,发芽早,地下一定水不少”、“青山压沙山,必定有清泉”、“山拐头,有水流”、“两山夹一嘴,必定有活水”、“山头碰山头,必定有大流”。

县城以北至姚村集线和临淇集南园,水位较浅,掘井容易,一般2至3米即可汲水。这一带地方不仅村村都有数眼大活水井,而且农户院落、田间地头亦掘有活水井。林县其它村庄水位很深,大多达数十时丈,打活水井极难,一般是数村共挖一眼。古老的活水井,渗透着先人的血汗,吃水不忘掏井人,取村名往往以“井”字为号。如原康乡的田家井村、小店乡的三井村等。林县很多活水井,已有了千余年的历史,象东姚乡的白云山大井,泽下乡的曹家庄大井,茶店乡的茶店大井,采桑乡的棋梧大井,城关乡的西街大井,东岗乡的芦寨大井,任村乡的任村大井等。

旧社会科技落后,人们公靠眼力、经验测看地下水。掘井前,都要请有经验的风水先生测看山脉水向以断定井址。一旦井址择定,场地就严加戒备,禁止孕妇、产妇入场,禁止场上吐不吉之语,掘井时选择吉日良辰,掘井人先上供祷告,再破土动工。井成首次汲水时,全村甚至数村百姓捐款庆贺。掘井人汲水共饮,演戏3天,刻石碑,定井名,传之后世。

掘井活儿工作面小,占不开劳力,又要穿过多层岩石,很费时日,往往需要经过几年的艰苦努力才能完成。林县的活水井,由井体、井口、井台、辘辘、井房组成。井底直径一般为 2米左右,井筒直径1米左右。山区的井口别有特色:井口上放一块直径1米、厚20厘米的巨石,巨石中间凿有个能进去水桶的圆孔。这种井口结实耐用,美观干净。

1949年前掘的活水大井,全是人工挖凿的,只供食用,不能浇地。往往是一人提倡,众人响应,一社或数社负责操办。所需费用,由社里组织百姓按人捐摊。水井挖成不易而人人得益,人们对它爱护倍至。不用告示,谁出不往井内投物,辘辘上的大绳和井具,虽不落锁,但很少丢失。一遇大旱,方圆数十里的百姓前来汲水,井村居民很少和他们发生纠纷。而地主恶霸,往往霸占水井,用特制的井口和井具限制村民汲水。

山区个别村庄附近有小股泉水,长流不断,人们视为命根子,不予招动,以防跑散。山村人于泉旁挖坑、石板砌邦,以蓄泉水,供人畜饮用。逢年过节,一些迷信的老年妇女还不忘在水坑前敬神,求水福常存。

166年以后,县里有了专业打井队,各村的活水井,均采取以人摊资,请专业打井队来打。打的井不仅供人畜吃水,而且还可浇地。虽是机械打井,打井俗仪仍然照行。

二、筑池蓄水

林县乡间为解决用水难,除挖掘地下水外,还要将雨雪储起来,挖旱池、打旱井已成为蓄雨雪的主要习俗。

旱井遍布林县大地,百姓往往在自家地头挖一个深达4米、直径约1.5米的大坑,用红胶土将底夯实,再用红胶土与石灰各半,掺上棉纸浆搅拌的糊,将井壁轧光,留个进水眼。这种井多以石甃作井口,盖上石板,以防蒸发和人畜失陷。所储之水用于点播。农户在家院里置井,将家院的雨雪储起来以备水荒。挖井时注意不照门窗,以求大吉。采桑乡土门村,各家院内和地头都打有旱井,被人们誉为“旱井世界”。

旱池各村都有,均系村民公置。旱池择位,一看村庄的水向(低处),二看村庄的风水。一般是一村一池,池的大小随村庄大小而定。人们习以本村为家族发祥之地,挖池时不但要择号,还要查算“太岁”的方位,趋利避害。因是公益,一人领头,百姓齐应,有人出人,有物献物,费用按人均摊。挖池自带工具,以工补款。池建成后,都要立个规矩。古老的大池,不仅以池拟村名,还要刻碑传世。合涧乡大南山村,清朝光绪十七年(公元1891年)建成元武池后,即立碑告示村民:“一、禁担水灌井;二、禁入池浮水;三、禁投石入池;四、禁入池淘菜;五、禁入池洗东西;六、禁入池沤物件;七、禁入池净濯;八、禁取淤泥丢下碎石;九、禁洗衣入水池;十、禁牛羊入池。”

1956年,实行土地公有制后,人们依靠集体力量,各级政府按照民意,除维修古老的蓄水池外,又以村、社、县办了一批大的蓄水工程,名叫水库,如南谷洞水库、弓上水库、石门水库等。

三、修渠引水

有些村庄位于泉流下游,人们为了利用山泉,就在泉源处筑坝聚水,并修渠道,将山泉引至村边。劳力组织形式和掘井、挖池相同。渠线一般都用料石垒砌,渠线中间因地制宜留出水口以便浇田放水。渠尾连接村中水池。林县城关的天平渠(又名桃园渠),修于元世祖至元元年(公元1264年),村民引县西南天平山龙洞水源自南关入城,长20余里,宽3尺,深2尺;黄华渠、明孝宗弘治十七年(公元1504年)修,引黄华山水入县城,长20里,引 峪水源入辛安村池内,长 18里;永惠渠,明万历年间修,自五松台起,入郭家屯池,长10里;桃园南渠,清康熙十四年(公元1675年)修,引黑龙潭水入下庄村池内,长20里。这些渠水因源小易干,只供饮用,难资灌溉,1966年后已由红旗渠支渠取代。

漳、洹、淅、淇四河之滨,乡民多挖渠引水灌田,称为灌渠,如漳河畔的古城渠,自画影栈至小王庄,长6里,灌田五六百亩;郭家园渠在桃园村西,长3里,灌田百余亩。灌渠清康熙年间就有记载,但始修时间不详,今人已将其拓宽延长,浇地更多了。

1956 年以后,土地实行了公有制,搞公共设施的力量日益壮大。人民政府为发展生产,顺乎民意,兴修水利。统一组织,统一指挥,创建了一批史无前例的水利工程,谁受益谁负担工程费用。先是以村或联村,以乡或联乡,引漳河水修建了古城渠、天桥渠;引洹河水修建了建民渠、万人跃进渠;引桃园河水建了淇河渠、荷花渠、渔村渠。1960年至1966年间,全县统一组织,从山西引漳河水入林,修建了举世闻名的“人工天河”—红旗渠,从根本上解决了林县“水贵如油”的局面。

修渠引水往往跨越许多村界,订规立矩,加强管理就至为重要。元、明、清修的5条引水渠,均设有渠长。平时用水经渠长批准,每年春季由渠长组织疏浚渠道。黄华渠、 山渠、永惠渠、桃园渠,均是受益村公修;天平渠不同,渠长规定渠经熟地由地主维修,渠过荒地由沿渠村公修。1950年以后,水利设施管理逐步制度化,经常化。降乡、村的水利设施自行管理外,县办的水利工程部设立了专门管理的机构,负责水利设施的使用和维修养护,费用由受益者分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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