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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红旗渠故乡代言”——“王城相府杯”网络短视频创作大赛报名啦

  发布日期:2023-09-01 10:39:49   我有话说
 “我为红旗渠故乡代言”

——“王城相府杯”网络短视频创作大赛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林州市委宣传部

承办单位:林州市委网信办 林州市融媒体中心

支持单位:林州市新媒体协会 爱林州网 林州城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大赛主题

“我为红旗渠故乡代言”


三、大赛时间

即日起至10月中旬


四、参赛对象

本次大赛面向全网征集,个人、团体均可参赛。


五、作品题材

围绕“我为红旗渠故乡代言”主题,通过网络短视频宣传大美林州形象,作品须有鲜明的林州元素,围绕经济发展、城市建设、乡村振兴、文化旅游、红旗渠精神等方面进行创作。


六、作品要求

(1)视频时长30秒-3分钟,格式为mp4,横屏分辨率1920×1080以上,画幅高清16:9;竖屏分辨率1080×1920以上,画幅高清9:16。要求主题明确、画面清晰、构图合理、剪辑流畅。剪辑后不得带有任何软件的水印LOGO,视频中不得出现作者或制作公司名称及其他信息。

(2)作品需为原创,严禁抄袭、剽窃他人作品,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活动资格,如作品涉及侵权等法律问题,由作者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3)本次大赛不收参赛费、不退稿,大赛组委会对所有参赛作品(包括未剪辑加工的原始视频),享有在(包括但不限于网络展示、媒体发表、出版书籍等)微信平台、短视频平台、微博等相关宣传活动中的永久使用权和内容的二次改编权,署名权归作者所有。


七、参赛方式

(1)作品报送。请于2023年9月30日前将短视频作品、申报表、授权承诺书等资料以压缩包形式报送至邮箱lzsxcbwxb@163.com,邮件名以“报送单位、集体或个人+作品名称”命名,同时注明“我为红旗渠故乡代言”字样。咨询电话:0372-6166372。

(2)评审规则。

1.参赛作品经初审后将加挂“#我为红旗渠故乡代言”话题在“爱林州网”抖音账号发布展播,参与评选。

2.获奖作品等次以专家评审+传播影响力(参赛作品在主办方指定平台发布之日起10日内累计视频播放量、点赞量、转发量、评论量数据)综合评定。

3.参赛作品播放、点赞等数量须为自然流量,严禁刷流量等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3)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荣誉证书+奖金3000元;

二等奖2名,荣誉证书+奖金2000元;

三等奖3名,荣誉证书+奖金1000元;

优秀奖若干,荣誉证书+奖金500元。

(4)颁奖。颁奖地点设在王城相府,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1:“我为红旗渠故乡代言”网络短视频创作大赛申报表

附件2:参赛承诺书

 

“我为红旗渠故乡代言”

网络短视频创作大赛组委会

2023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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