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城相府杯”网络短视频创作大赛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林州市委宣传部
承办单位:林州市委网信办 林州市融媒体中心
支持单位:林州市新媒体协会 爱林州网 林州城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大赛主题
“我为红旗渠故乡代言”
三、大赛时间
即日起至10月中旬
四、参赛对象
本次大赛面向全网征集,个人、团体均可参赛。
五、作品题材
围绕“我为红旗渠故乡代言”主题,通过网络短视频宣传大美林州形象,作品须有鲜明的林州元素,围绕经济发展、城市建设、乡村振兴、文化旅游、红旗渠精神等方面进行创作。
六、作品要求
(1)视频时长30秒-3分钟,格式为mp4,横屏分辨率1920×1080以上,画幅高清16:9;竖屏分辨率1080×1920以上,画幅高清9:16。要求主题明确、画面清晰、构图合理、剪辑流畅。剪辑后不得带有任何软件的水印LOGO,视频中不得出现作者或制作公司名称及其他信息。
(2)作品需为原创,严禁抄袭、剽窃他人作品,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活动资格,如作品涉及侵权等法律问题,由作者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3)本次大赛不收参赛费、不退稿,大赛组委会对所有参赛作品(包括未剪辑加工的原始视频),享有在(包括但不限于网络展示、媒体发表、出版书籍等)微信平台、短视频平台、微博等相关宣传活动中的永久使用权和内容的二次改编权,署名权归作者所有。
七、参赛方式
(1)作品报送。请于2023年9月30日前将短视频作品、申报表、授权承诺书等资料以压缩包形式报送至邮箱lzsxcbwxb@163.com,邮件名以“报送单位、集体或个人+作品名称”命名,同时注明“我为红旗渠故乡代言”字样。咨询电话:0372-6166372。
(2)评审规则。
1.参赛作品经初审后将加挂“#我为红旗渠故乡代言”话题在“爱林州网”抖音账号发布展播,参与评选。
2.获奖作品等次以专家评审+传播影响力(参赛作品在主办方指定平台发布之日起10日内累计视频播放量、点赞量、转发量、评论量数据)综合评定。
3.参赛作品播放、点赞等数量须为自然流量,严禁刷流量等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3)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荣誉证书+奖金3000元;
二等奖2名,荣誉证书+奖金2000元;
三等奖3名,荣誉证书+奖金1000元;
优秀奖若干,荣誉证书+奖金500元。
(4)颁奖。颁奖地点设在王城相府,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1:“我为红旗渠故乡代言”网络短视频创作大赛申报表
附件2:参赛承诺书
“我为红旗渠故乡代言”
网络短视频创作大赛组委会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