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不文明行为有奖举报活动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市民文明素养,提升全民文明素质,营造市民群众共同参与文明城市管理的良好氛围,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将在我市开展不文明行为有奖举报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实施范围及时间
自通告之日起在林州市建成区范围内,开展城市不文明行为有奖举报活动。
二、举报内容
非机动车闯红灯、逆行、越线停车、在机动车道上行驶;随地吐痰、便溺,乱扔烟蒂、纸屑等废弃物以及随意倾倒垃圾、杂物的不文明行为。
三、举报方式
通过“林州市智慧城管”微信公众号随手拍登记信息和上传抓拍图片,抓拍素材为视频的,应同时通过邮箱形式发送至lzscsglxzzfj@163.com,并在标题处标注“不文明举报”字样和举报人姓名。
四、举报原则
(一)提供的不文明行为,必须真实、客观。举报人需提供拍摄的不文明行为图片、视频,所提供的影像资料能够全面、清晰地反映不文明行为全貌,包括不文明当事人五官。
(二)举报人应对其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对于虚假举报,故意捏造事实、恶意诽谤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情节较重的将移交有关部门从严处理。
五、奖惩办法
(一)根据举报人举报线索和举报照片、视频证据,由相关单位查证并对不文明当事人信息进行比对,核实后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对当事人予以50元行政处罚,并通过媒体进行曝光。
(二)举报内容经查证属实的,将对举报人予以每次50元现金奖励,同时不文明行为以最先举报且举报信息符合举报原则的为准,不重复奖励。联系电话:12319。
林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
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