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阳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将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II级响应)升级为红色预警(I级响应)实施特别管控措施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从12月7日12时起,在全市范围内将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II级响应)升级为红色预警(I级响应)实施特别管控。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市委宣传部负责督导、协调林州市融媒体中心、电信运营企业等发布以下建议信息:
1、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2、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3、倡导公众绿色生活,减少能源消耗。
二、强制性减排措施
(一)工业企业减排措施
1、钢铁企业
钢铁企业在施行原有季节性管控措施基础上,综合考虑运行安全等因素,实施以下管控措施:
(1)林州市合鑫铸业有限公司:烧结机、球团设备停止生产,高炉焖炉。
(2)河南凤宝特钢有限公司:严格执行以热定产。
(3)林州市林钢钢铁有限公司(原林州重机林钢钢铁有限公司):按照《林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落实红色预警(I级响应)应急减排措施。
2、其他企业
其他企业在现有季节性生产调控减排的基础上,严格落实《林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红色预警(I级响应)应急减排措施。
(二)扬尘污染控制措施
市控尘办负责组织、督导、落实《林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扬尘源的红色预警(I级响应)应急管控措施,除应急抢险工程外,全市各类施工工地全面停止施工;建筑垃圾车、渣土运输车、商砼运输车、物料运输车全天24小时禁行,施工工地非道路移动机械全天24小时停止作业。
(三)移动源减排措施
1、严格执行《林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市区限制部分车辆通行的通告》(林告文〔2019〕6号)要求。
2、停产企业停止运输(以电为动能的新能源车辆运输除外),限产企业同比例减少重卡运输数量。
(四)其他污染源管控措施
1、发改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按职责分工重点对林州市城市规划区(林州市区、姚村镇、陵阳镇和横水镇的全部,原城郊乡红旗渠一干渠以东地区和河顺镇的申村、南郭家庄村)内的“双替代”区域进行督导,严禁散煤复燃。
2、城市管理部门、农业农村部门按职责分工严格落实禁止焚烧枯枝落叶、垃圾、农作物秸秆、杂草等。
3、城市管理部门加强餐饮油烟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监管。
4、公安部门严格落实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5、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增加公共交通运输运力,保障市民出行。
三、加强督导检查
市攻坚办各督导组要加强督查,对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各镇(街道)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将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各督导组要将督导问题及查处情况于每日上午9时之前报市攻坚办。
本次红色预警(I级响应)特别管控解除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