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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查通报,林州见到此人请立即报警

  发布日期:2020-06-28 17:40:24   来源:林州交警   我有话说
       2020年5月16日22时26分许,在林州市振林路与阜民街交叉口,一辆哈罗共享单车沿振林路由北向南左转弯时,与一辆沿振林路由北向南行驶的二轮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哈罗共享单车骑乘人沿阜民街向东驶离事故现场。
现公安机关正根据监控视频对事故现场及附近路段进行摸排调查,特敦促肇事者尽快到林州市公安交警大队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联系人:郑警官:13523336623
             李警官:13837242522

林州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四日

附:涉嫌肇事者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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