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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首例!林州一女子暴力阻碍疫情防控被判刑十个月

  发布日期:2020-05-13 09:12:14   我有话说
 5月11日,林州市人民法院通过远程提讯方式,适用简易程序,“隔空”开庭审理了安阳市首例暴力阻碍疫情防控刑事案件并当庭宣判,被告人马某犯妨害公务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经法院审理查明,2020年2月1日下午15时许,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马某与其父母亲带女儿从医院就医返回到林州市陵阳镇聚贤苑小区时,被告人马某在小区入口检疫点拒不配合出入登记、测量体温等防疫工作,并与执行公务的陵阳镇政府工作人员杨某等人发生言语冲突,后用脚踢杨某身体,杨某选择报警。随即,陵阳镇派出所民警高某、常某赶至案发现场。处警期间,当执勤民警让马某到派出所配合调查时,马某拒不配合,用脚踹警车后盖门,并用手殴打民警高某头部,用脚踢民警高某、常某身体,严重阻挠了公安民警的正常执法活动。案发后,被害人杨某、高某、常某出具谅解书,对被告人马某的妨害公务行为表示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马某袭击、阻挠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防疫、检疫职务,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检察院指控其犯罪罪名成立。被告人马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认罚,且取得了谅解,具有从轻处罚情节。承办法官综合马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其社会危害程度当庭作出上述判决。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关系每位公民的健康和安全,当前疫情并未结束,防控仍需继续,每个公民接受疫情防控检查不仅是义务,同时也是责任,对于个别人给疫情防控添乱,逾越法律红线,胆敢以身试法者,必将受到法律的惩处。


来源:林州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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