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停农历三月底前所有庙会、物资交流会的
通 告
根据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规定,我省已于2020年1月25日起,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为充分发挥全社会联防联控的作用,共筑抗击疫情新长城,防止疫情进一步扩散和蔓延,维护全市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
暂时关停农历三月三十(公历2020年4月22日)前林州市范围内所有庙会、物资交流会,在关停期间禁止各商户在庙会、物资交流会区域内私自摆摊设点。
请各镇、街道、相关部门依照有关规定抓好落实,对违反相关要求的予以严肃查处、依法处罚。阻扰执行公务、暴力抗法等涉嫌违法犯罪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请广大群众、沿途商铺摊点及流动商户自觉遵守并相互转告。
林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