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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州市人民法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相关事项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0-02-02 12:57:42   我有话说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全面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流动,阻断疫情传播,切实保障诉讼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人民群众诉讼权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省高院及河南启动重大公共突发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相关部署要求,结合林州市人民法院实际,现就疫情防控期间相关工作事项告知如下:

1、从2020年2月3日起,林州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大厅和信访来访接待场所暂时关闭,停止办理线下案件受理、纸质卷宗移转等诉讼业务,停止现场接待群众来诉来访,恢复时间视疫情形势变化另行通知。

2、关闭诉讼服务和信访场所期间,当事人和群众可通过河南法院诉讼服务网、河南移动微法院、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律师服务平台、12368电话热线或者邮寄、写信等方式,办理立案、提交诉讼材料、电子卷宗移转、案件查询、法律咨询、反映信访诉求等事项。

3、春节前已安排并通知当事人、诉讼代理人2月3日后开庭、询问、听证等事宜的,我院将及时通知征求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意见,尽可能延期开庭、询问、听证;当事人不同意延期的,首选网上开庭、询问、听证,最大程度减少外出,防止感染。确需到法院审判庭开庭的,请配合做好相应疫情防控准备工作。庭审一律谢绝现场旁听,建议通过网络庭审直播平台旁听。

4、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正在治疗、隔离期间,或身处受疫情影响关停交通的地区,无法到法院参加有关诉讼活动的,可以依法申请延期开庭审理。

5、我院对申请执行案件将全面加大网络查控办案力度,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线索的,可用前述线上方式或电话向我院反映。被执行人系涉疾控生产企业或个人的,可以向法院申请暂缓采取执行查控措施。疫情期间,线下财产查控、处置等措施将受到一定影响,敬请谅解。

6、请当事人和社会公众配合支持有关疫情防控工作,所有到人民法院的诉讼参与人、执行当事人及有关人员,来回途中及办事全程佩戴口罩,主动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询问身体状况、信息登记等事项。如有发热等症状,请第一时间告知工作人员,按工作人员提醒到指定医疗机构诊断。

7、人民群众如有任何诉讼服务需求的,均可拨打12368司法服务热线进行咨询,我们将全力做好接听解答工作。诉讼材料邮寄地址:河南省安阳市林州市平安街4号。

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措施带来的不便,敬请理解和支持!


        林州市人民法院

         2020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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