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供热用户:
您好,2019年度采暖期已临近,根据《安阳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年度采暖期从2019年11月15日起至2020年3月15日止,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缴费时间
2019年10月15日至2019年11月15日收取本年度采暖费。各采暖用户,请按规定时间到供热公司各客户服务中心、服务站办理用热手续,缴纳本采暖季费用,原小区物业(或开发商)不再收取采暖费。
收费标准
按照《林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安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林州市集中供热热力销售价格的批复>的通知》(林发改〔2018〕134号)文件规定执行:
1、居民生活采暖用热价格为:20.4元∕季·㎡(按建筑面积90%计)。
2、非居民采暖用热价格为:29.4元/季·㎡(按建筑面积)。
采暖费缴纳方式
1、居民用户可到供热公司各客户服务中心、服务站缴纳采暖费。
2、居民用户可登陆林州供热微信公众平台进行手机缴费。
3、居民用户可到农业银行、建设银行设在市区的营业网点缴纳采暖费,也可通过手机App、二维码缴费。
4、办公单位用户可到客户服务中心或代收银行办理。
缴费站点
客服中心及服务站收费时间:8:00-17:30(节假日不休息)
报停办法
用户上年度采暖期已报停且当年11月15日前未全额预缴采暖费的将视为继续报停。本年度采暖期新报停的热用户,应于10月30日前申请报停,逾期将不再办理报停手续。
敬请相互转告,谢谢您的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