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15日下午,城管执法人员接到市民举报,称有人在位于振林路南段的鑫泽家苑小区内乱张贴小广告。城管执法人员联合公安民警迅速行动,将正在小区张贴小广告的郭某某抓了个现行。执法人员经过现场勘验,随即将郭某某带回城管警察大队进行询问。经审查,郭某某,在市区经营一家家政保洁公司,为了扩大经营、招揽生意,便在小区楼道内张贴小广告。根据河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十五条规定“严禁在城市建筑物、公用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或钉挂物品。经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悬挂张贴的标语、横幅等宣传品,应当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的要求,过期应当及时撤除。”第三十条规定“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清除污物、污渍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按下列规定给予警告、罚款,其中罚款的具体标准由省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情况确定:(三)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或者未经批准张挂、张贴宣传品等的,处以每处1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对当事人郭某某处以500元行政处罚,并责令其及时清理乱张贴的小广告。
城管部门呼吁广大市民,爱护身边的环境,不要乱贴小广告,市民如发现有人乱贴小广告,可以拨打城管热线电话12319,市民齐心共建,让城市更文明、更有序,让生活更和谐、更美好。(林州城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