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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州

关于开展第一届林州市文明家庭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3-13 10:59:58   来源:文明林州   我有话说

各镇(街道)、市直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文明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央文明委《关于深化家庭文明建设的意见》,按照市委、市政府“全民动手 清洁家园”大行动决策部署,充分展示我市家庭文明建设成果,根据市文明委2019年工作安排,开展第一届林州市文明家庭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树立和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为着力点,最大程度地发动群众参与“全民动手 清洁家园”大行动,积极传播家庭文明正能量,让文明家庭真正成为彰显红旗渠精神的典型,促进家庭和睦,促进亲人相亲相爱,使千千万万个家庭成为社会和谐、发展进步的重要基点,推动市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显著提高。

评选范围

在全市范围内能自觉遵守《林州市民文明行为规范》和《林州市“十不”行为守则》,在清洁家园、爱国守法、遵德守礼、平等和谐、敬业诚信、家教良好、家风淳朴、绿色节俭、热心公益等方面表现突出、事迹感人、群众认可的家庭,均可参加。

评选条件

(一)评选标准

1.清洁家园。家庭成员有“讲卫生、爱清洁”的良好习惯和氛围。带头并能够动员邻居一起“清洁家园”,对居住地院内院外、屋内屋外、房前屋后进行大扫除,规范物品摆放,达到清洁、整洁、美观,同时做好日常保洁。

2.爱国守法。家庭成员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爱国爱社会主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自觉遵循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学法、尊法、守法、用法,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行业规范、市民守则、村规民约,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

3.遵德守礼。家庭成员注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养成。乐观豁达、待人宽容,关心他人、助人为乐。维护公共卫生,爱护公共环境,遵守公共秩序和规则,在工作生活、社会交往、公共场所、网络空间、旅游出行等各个方面崇德尚礼、知行统一。奉行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生活态度、生活方式,养成良好行为习惯。

4.平等和谐。家庭成员之间民主平等、相互尊重,理解信任、沟通顺畅,感情深厚、亲情陪伴。父母与子女之间长幼有序、孝老爱亲、传承孝道。夫妻之间忠诚恩爱、包容接纳、责任共担。亲属之间、邻里之间友善和睦、共同分享、守望相助。家庭成员日常生活温馨乐观、彼此扶助、相濡以沫,特殊困难不离不弃、舍己为家、尽心尽责。家庭成员民族团结意识强,理解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尊重差异、包容多样。

5.敬业诚信。家庭成员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勤勉为民、甘于奉献。诚实劳动、勤劳致富,合法经营、公平交易。重信用、守承诺,真诚做人、守信做事。树立尚德守法、以义取利的义利观。传承以信笃行、以诚兴业的优良品德。遵守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等准则,立足岗位践行诚信规范。

6.家教良好。父母尊师重教、言传身教,用正确行动、正确思想、正确方法教育引导子女。注重子女思想品德、行为习惯和良好个性的培养,引导子女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家庭成员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养成良好阅读习惯,学习氛围浓厚。

7.家风淳朴。弘扬家和万事兴、忠厚传家久、百善孝为先等中华优秀传统美德,注重为人处世、修身劝学、理家育子、和亲睦邻之道。廉洁修身、廉洁齐家。传承好家训,提醒引导、感染熏陶家庭成员。有体现传统美德、符合生活实际的新时代家规,以好家规规范家庭成员的言行。家庭成员积极参与读家书、谈家教、倡家健、秀家宝等各类家庭文化体育活动,自觉树立良好家风。

8.绿色节俭。家庭环境干净整洁。家庭成员生态意识和环保理念强,自觉进行垃圾分类,注重资源再利用。勤劳节俭、厉行节约,注重节约水、电、纸张等各类资源能源,杜绝浪费。积极宣传和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坚持绿色出行,采用绿色家装,使用绿色产品。做到文明餐饮,传播健康理念。生活量入为出、适度消费,婚丧嫁娶操办从俭、不铺张奢华。

9.热心公益。家庭成员积极参加社会公共事务。积极参加慈善捐助、义务劳动、无偿献血、社区服务等公益活动。积极参加邻里守望、扶贫济困、生态环保、养老助残、法律援助、文化体育等各类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热情关心特殊困难人员,参加结对帮扶等活动,为他们排忧解难。

(二)一票否决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评选:

1.家庭成员违法违纪;

2.家庭成员非法参与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

3.家庭成员参与“黄、赌、毒”;

4.家庭成员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

5.家庭成员在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

6.发生家庭暴力事件;

7.对未成年子女监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8.家庭成员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9.家庭成员有违反社会道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其他行为。

实施步骤

(一)镇级评选(6月30日前)

各镇(街道)、村(社区)广泛动员群众积极参与“全民动手 清洁家园”大行动,营造浓厚的向上向善氛围,有序进行村级文明家庭评选,达到以点带面效应。各镇(街道)在村级评选基础上,突出典型示范带动作用,评选表彰一批镇级“文明家庭”。

市直单位开展单位职工文明家庭评选。

(二)推荐上报(7月1日-7月10日)

各镇(街道)推荐10-15户、市直单位推荐上报1-2户参加市级评选。上报时征求家庭所在地派出所、信访、综治、纪检部门意见。每个家庭申报表一式两份(见附件)、全家福彩色照片一张报市文明办1200室;同时将申报表和全家福照片电子版发送lzwmbcjk@163.com。联系电话:6166568。

(三)市级评选(7月11日-7月31日)

市文明办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家对推荐名单及先进事迹材料进行审核评选,从推荐上报的文明家庭候选家庭中,择优评出200个第一届林州市文明家庭,进行为期5天的社会公示。

(四)表彰奖励(8月份)

市文明委对第一届林州市文明家庭进行表彰奖励。

(五)宣传报道(8月份-12月份)

市文明办组织文明家庭先进事迹传播活动,弘扬家庭美德,扩大社会影响。红旗渠报、林州电视台、文明林州微信平台等设置专栏,对文明家庭推荐评选活动和涌现出的文明家庭典型事迹进行宣传报道。

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认识。文明家庭创建是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是落实市委、市政府“全民动手 清洁家园”大行动部署的重要抓手。各镇(街道)、市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使推荐评选的过程成为吸引群众广泛参与的过程,成为凝聚共识、推动工作的过程。

(二)注重活动实效。各镇(街道)、市直各单位要组织形式多样的评选活动,深入实地走访查看,听取群众反映,评选出具有广泛代表性的家庭,做到评选的每家每户都能够得到群众认可和积极正面的舆论影响。评选过程要注重以点带面,形成千家万户争做文明家庭的良好氛围。

(三)广泛宣传报道。要坚持重在宣传、重在学习、重在教育,把宣传教育和学习实践贯穿评选表彰全过程,把文明家庭的精神力量转化为每个家庭的价值追求和自觉行动。要利用报纸、电视台、村广播、版面等广泛宣传,特别是要发挥新媒体便捷性、即时性、互动性优势,展示文明家庭风采,讲述文明家庭故事,激发广大家庭参与热情。

林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9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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