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姚村派出所民警在日常巡逻中发现一辆装满煤气罐三轮车在路上行驶,车上无任何安全防护措施,煤气罐在车上相互碰撞、叮当作响,周围群众看的心惊胆战。巡逻民警立即追上前去,将驾驶员拦下盘问。
经查,民警发现驾驶员刘某没有任何相关的危险品运输资质,而三轮车上装载了多个灌满煤气的瓶罐,现场弥漫着浓重的煤气味,其运输方式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民警依法将刘某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
“煤气罐我都是送到附近餐馆或者居民家中,一直都没有出现过问题,就没有办理相关运输证件”,询问过程中,刘某强调这么做已经很久了,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觉得民警是小题大做。
“你没有相关危险品运输资质,在人员密集场所一旦出现煤气泄漏,所引发的火灾爆炸事故,后果是任何人都承担不起的!希望你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办案民警向刘某说明了运输危险品的利害关系,对其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查获的煤气罐也被相关部门查扣。
目前,刘某因涉嫌在未取得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运输、销售煤气已被依法行政拘留。(林州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