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听拘留就给钱
王某诉吴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18年1月15日,林州法院判决被告吴某偿还原告王某7000元。判决生效后,吴某一直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执行当天,干警来到吴某家里,吴某坚持说自己没有钱,于是执行干警将其带回了法院,准备对其实施拘留。见此,吴某的态度一百八十度大转弯,十分配合的说,我现在就联系家属还钱,随即将案款足额给付。
心存侥幸躲执行
王某诉张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17年7月26日,林州法院判决被告张某偿还原告王某借款10万元。判决生效后,张某拒不履行义务,此次集中执行,执行干警到达张某家门口后,心存侥幸的张某悄悄躲了起来,此时,恰巧执行干警从院墙看到张某就在家中,其才不得已打开院门。然而,面对执行干警的警告与释法,张某充耳不闻,坚持拒不履行,为惩戒张某,林州法院依法将其送交拘留所。
2019年,站在新的起点上,林州法院将以更加高昂的斗志、更加坚定的步伐,搬走更多“绊脚石”,啃下更多“硬骨头”,在捍卫司法公正的路上砥砺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