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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州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在全市开展“以购代捐”活动倡议书

  发布日期:2018-12-14 08:34:09   来源:林州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我有话说
 林州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关于在全市开展“以购代捐”活动

倡议书

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我们党的重要使命。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实现精准脱贫是全市上下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是116万林州儿女的共同责任。为进一步做好产业扶贫工作,拓宽贫困群众、村集体经济合作社、扶贫产业基地农产品销路,帮助扶贫产业发展和贫困群众脱贫增收,培养贫困群众发展生产积极性,实现扶贫方式从“输血”向“造血”转变,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8〕16号)和《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文件有关精神,在全市各市直帮扶单位、各企业、各社会团体和社会各界爱心人士中倡议开展“以购代捐”消费扶贫活动。

近年来,我市以村集体合作社为基础、扶贫产业基地为支撑的产业扶贫模式不断优化,群众通过劳务、资产、订单、帮带等联结形式积极参与到扶贫产业中来,培育出了菊花、核桃、花椒、小米、柿饼、山楂、红薯、食用菌、鸡蛋等生态绿色产品,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受销售渠道等因素制约,一方面多数村集体合作社、扶贫产业基地和贫困户生产的农副产品滞销,另一方面广大消费者不能买到健康、绿色、生态的农产品,供需求矛盾凸显。

为解决供需矛盾,助推脱贫攻坚,我们倡议市直各单位、社会团体、社会扶贫网进驻企业、“百企帮百村”结对帮扶企业、建筑企业等单位或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在个人需求、单位食堂、工会福利以及商务活动中,采取“以购代捐”的方式,采购和使用贫困群众、村集体经济合作社、扶贫产业基地的农产品,伸出援手,慷慨解囊,为贫困群众奉献一份爱心,为脱贫攻坚贡献自己的力量。

开展“以购代捐”活动,逐步减少简单的送钱送物,有助于抵制个别贫困户和村合作组织“等靠要”的依赖思想,有助于激发其内生动力,保护贫困户脱贫致富的积极性和尊严,打通农业小生产与市场间的壁垒,让帮助者有回报,让受助者有尊严,建立新型帮扶协作关系,进而实现扶贫的良性循环。

各扶贫产业基地、村集体合作社和生产经营农副产品的贫困群众要进一步加强对农副产品的分拣包装,提升产品质量,通过延长产业链条,逐步向加工现代化、产品优质化靠近,逐步取得SC(食品生产许可证)认证,提升产品竞争力。

为贯彻落实好国家、省开展“以购代捐”相关活动文件精神,在活动进行中,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建立检查通报机制,优选典型,对支持扶贫产业基地、村集体合作社、经营农副产品贫困户效果明显的单位将进行通报表扬。

消费有情,爱心无价;涓流汇聚,可成大海。一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但我们全市116万人团结在一起,将是一股强大的力量。相信有各单位、部门的关心重视,有社会各界的共同参与,有广大爱心人士的无私奉献,我市一定能全面打赢打好脱贫攻坚这场硬仗,与全国全省全市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以购代捐”,温暖一个家庭!

“以购代捐”,传递一份力量!

“以购代捐”,撑起一片蓝天!

“以购代捐”,期待您的参与!

林州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2018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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