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裴某某涉嫌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十六条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违法行为人裴某某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款1000元的处罚。来源:林州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12月6日上午10时许,林州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打击处理二中队民警在太行路与鲁班大道交叉口路段设卡检查过往车辆时,接到指挥中心指令,一辆车牌号为豫EFG***的灰色小型普通客车因多次违法未处理被缉查布控系统预警,民警现场拦截该车后经系统查询,驾驶员裴某某(男,现年50岁,山西省长治市人)于2018年3月24日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河顺派出所交管中队查获,驾驶证被吊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