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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州:这位家长办这件事真丢人,被逮捕了

  发布日期:2018-09-11 08:13:33   来源:林州法院执行局   我有话说
       为痛击拒不执行判决义务的“老赖”,依法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经林州法院决定,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常江风于9月5日被执行逮捕。

2016年,林州法院判决原告杨海艳与被告常江风离婚,其儿随母生活,常江风支付36000元抚养费。法院判决后,常江风申请分期履行,承诺每月按时到庭交款,但其交纳2500元后,便以多种借口推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林州法院决定对常江风司法拘留十五日。之后,执行人员多次联系常江风到法院接受调查,但其置之不理,和执行人员玩起“捉迷藏”。今年8月27日,常江风被蹲点在其家门口的执行干警堵在家中,执行法官杨景情理并重耐心做其思想工作,希望其能主动履行判决义务,然而,态度坚决的常江风依旧不念父子亲情,拒不支付抚养费,林州法院再次决定对常江风司法拘留15日。

被拘的常江风认为“大不了再像上次一样拘留我15天,拘留期满,还得放我出来。”拘留期间,尽管执行人员多次询问其是否履行,常江风依旧置之不理。申请人杨海艳认为常江风有能力履行而不履行,情节严重,遂向林州法院提起自诉,要求追究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刑事责任。林州法院受理了该案,并作出了逮捕常江风的决定。

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无论标的金额大小,一经作出必须执行,希望那些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不要心存侥幸,以身试法,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惩罚。(林州法院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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