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失信被执行人
案情介绍:原告李江周诉被告万建红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经林州市人民法院审理后作出(2018)豫0581民初1944号民事判决:被告万建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给付原告李江周劳务报酬款1687元,法律文书生效后,被告万建红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原告李江周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我院依法向被执行人万建红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及相关法律文书,责令被执行人收到通知书后三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其至今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万建红
性别:男
年龄:51岁
身份证号:4105211967****5012
户籍所在地:林州市采桑镇柏峪村
立案时间:2018年6月12日
执行案号:(2018)豫0581执1886号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1687元
执行法院:林州市人民法院
举报电话:(0372)6162097
林州市人民法院执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