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广大人民群众:
根据中央、省和安阳市有关安排部署,我市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全面安排部署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打击以下十二类黑恶势力:
一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首要分子;
二是积极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骨干分子;
三是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四是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五是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六是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七是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八是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九是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十是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出警队”、“讨账队”和“职业医闹”的黑恶势力;
十一是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十二是包庇、纵容黑恶犯罪的公职人员。
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积极行动起来,同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作坚决斗争,积极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对提供犯罪线索的群众,政法机关将对其信息严加保密,依法保护。对举报线索协助破获重大涉黑涉恶案件的举报人予以重奖。凡对举报人、控告人进行打击报复的,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全市扫黑除恶24小时专用举报电话:
110或0372 -6070322
举报电子邮箱:lzsshcebgs@126.com
通信地址:林州市公安局702室
邮编:456550
林州市扫黑办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