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范某某无证驾驶一辆面包车,与同行人员刘某堂而皇之行驶在路途中,路遇民警设卡夜查时,驾驶员慌乱中急生“智”,迅速停车与乘车人互换驾驶,结果仍被慧眼执勤民警当场拦下并进行了处罚。
当日晚9时17分许,林州市公安交警大队教导员秦志德与公路巡警合涧中队队员在东南228省道原康镇原康村附近路段设卡检查车辆时,一辆豫EAC***银色小型面包车在距检查点50米处突然停了下来,执勤民警发现情况异常,迅速跑步上前敲窗示意司机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并用执法记录仪全程录音录像。
在盘查中,范某某坚称是刘某某驾驶的车辆,但面对民警盘问,其闪烁其辞,对未何紧急停车,神色慌张不能自圆其说,民警遂即将两人带到卡点进行盘问,经调取周边录像和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信息验证,该车实际驾驶人为范某某(男),其为我市姚村镇人,属于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无证人员,在监控证明和民警盘问下,范某某对自己无证驾车事实进行供认,并接受了应有的法律处罚。
蜀黍提醒:驾驶人需要通过正规考试流程获取驾驶证,无证驾驶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是重大交通安全隐患之一。无证者大多因未经过专业的培训和考核,未取得驾驶证,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基本驾驶技能和安全驾驶心理,遇突发情况惊慌失措、手忙脚乱引发交通事故,甚至可能危害他人生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十六条,决定给予范某某罚款1500元处罚。(林州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