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林州头条 原创 乡镇 视频 教育 直播 生活 文旅 民间文娱 发现 摄影 房产 汽车

林州

林州:一“母亲”拒不支付生女抚养费,被拘留

  发布日期:2017-09-04 08:55:46   来源:林州法院执行局   我有话说

9月1日下午,经林州法院决定,拒不支付生女抚养费的被执行人索帅红被依法拘留。

2010年农历8月,申请人郝某与被执行人索帅红在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情况下典礼同居。典礼前郝某给付索帅红及其父母66000元。双方同居期间于2011年生一女,女儿未满1周岁索帅红即离开郝家住到娘家直至2013年,郝某家属找人同索家协商女儿抚养费和返还彩礼无果后将索帅红及其父索俊州、母马喜平诉至林州法院,林州法院经审理判决郝某与索帅红生女随郝某生活,索帅红给付郝某抚养费24000元;索帅红、马喜平、索俊州返还郝某39600元且互负连带责任。索家三人均不服判决提出上诉,安阳中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14年1月10日,因索家三人均不履行生效判决,郝某向林州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向三名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申报财产令及财产申报表,但至今三被执行人分文未付。执行期间因拒不申报财产和拒不履行判决,三名被执行人分别被采取司法拘留和罚款措施,即使如此三人仍一赖到底。2017年9月1日上午,执行干警接申请人举报称长期在外地打工的索帅红回到林州老家,立即赶到索家中将其控制,因其继续赖帐而被再次拘留。

来源:林州法院执行局



林州网
视觉焦点
信息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