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市财政局服务贸易科技获悉:为完善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进一步调动地方政府抓好粮油生产的积极性,鼓励粮食主产区多产粮、多调粮,2017年中央财政继续实行产粮(油)大县奖励政策。
省财政厅拨付我市2017年常规产粮大县奖励资金11026万元:
其中林州市获得奖励资金2072万元,
安阳县获得奖励资金2209万元,
汤阴县获得奖励资金2541万元,
内黄县获得奖励资金2621万元,
殷都区获得奖励资金1278万元,
北关区获得奖励资金229万元,
龙安区获得奖励资金76万元。
(网络图)
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由中央财政按照动态奖励机制,根据近年全国各县级行政单位的粮(油)商品量、产量、播种面积、绩效评价结果筛选入围获奖县,并根据省级财政财力状况等因素进行资金分配。常规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作为一般性转移支付,由县级人民政府统筹安排,合理使用。
据了解,今后,为进一步调动地方政府抓好粮油生产的积极性,缓解产粮(油)大县财政困难,促进我国粮食、油料产业发展,中央财政和省财政还将加大对产粮(油)大县的奖励力度,并完善奖励资金绩效评价机制,更好地发挥奖励资金的政策效益。(安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