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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州:交警开展“春雷”行动 过年29起酒驾被查

  发布日期:2017-01-30 20:29:57   来源:安阳网   作者:赵慧、王笑   我有话说
       市交警部门于节前启动了集中查处酒驾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春雷”行动,在当晚的首次跨区域用警中,市公安交警支队与汤阴县交警大队、汤阴县各派出所联合行动,为当地节前交通安全营造了良好环境。昨晚(1月29日),市交警部门再次出动数十名警力奔赴林州市,与当地交警部门展开第二次行动,共查处饮酒驾驶27起,醉酒驾驶2起,无证驾驶13起。

当日21时许,林州市红旗渠大道与太行路交叉口附近,市公安交警支队民警与林州市交警大队民警正在联合展开查处行动。警方利用反光锥对道路进行隔离、分流,交警利用LED指挥棒引导自西向东车辆减速进入检查点,接受检查。这时一辆车牌照为豫EGF233银色面包车驾驶员在接受酒精筛查棒检查时,筛查棒不断闪烁并提示司机涉嫌酒驾。随后交警要求司机将车辆熄火并下车接受进一步检测。

之后,记者一行来到了林州市长春大道,交警工作井然有序进行中。此时一辆车牌照为晋DH4455的黑色轿车自东向西行驶至该检查点,在看到交警后,该车辆将车速缓缓降下,但是却并主动停车接受检查,交警隔着车窗要求司机配合警方检查酒驾的工作,司机才停下车,并放下车窗。经过酒精筛查棒检测,显示司机涉嫌酒驾,此时交警要求其停车并下车接受进一步检测。而车上的司机表现出了犹豫,紧接着车辆又开始缓缓启动,一旁几名交警立即上前协助要求司机立即停车接受检测,车子这才又停止移动。通过进一步酒精测试,该男子血液中乙醇含量达到57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随后该男子被带至交警大队进行进一步处理。

林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郭海超介绍,此次行动警方在林州市一共设立了八个查处点,包括红旗渠大道,翠微路,长春大道,龙安路,以及通往各乡镇道路上还设置有三个卡点。“今天是正月初二,根据人们过节习俗,我们在今晚开展第二次‘春雷’行动。通过这次行动,主要是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同时为全市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营造一个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市公安交警支队党总支成员、直属大队大队长李刚介绍,警方将对酒驾,醉驾,无证驾驶,还有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从严、从重进行处理。

据了解,在昨天晚上的集中行动中,我市公安交警支队的和林州市交警大队共出动警力近200人,共查处酒后驾驶27起,醉酒驾驶2起,无证驾驶13起。 (赵慧、王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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