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2日下午,一辆三轮车拖着另一辆三轮车行逆行至红旗渠大道六路口至振林路中间路段时,被联合执法组查获。经询问获知,一辆三轮车去买水果时发生故障,另一辆三轮车应邀去拖车,车上水果有的还替别人顺路捎带。两辆三轮车主感到很委屈:“我们的三轮车都是自已用的,而且我们都在这里居住,又不是拉人赚钱的,怎么还被扣了?”当问及知不知道政府的通告时,两人表示都知道,但他们对通告内容认识模糊,认为自用的不在查扣范围之内。联合执法组工作人员当即告诉他们,《林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综合整治暨规范三轮车电动四轮车的通告》已于2017年1月1日零时正式施行,红旗渠大道禁止一切三轮车、电动四轮车、老年代步车通行,两人的行为不但违法政府通告,而且在道路上逆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还存在交通安全隐患,必须扣留。
两天来,联合执法组工作人员在新年放假期间,放弃与家人欢乐团聚时光,严格按照通告要求及工作职责要求,对市区范围内开展不间断无缝巡逻,严查三轮车、电动四轮车、老年代表车非法营运、闯禁行、闯限行、闯红灯、逆行、乱停乱放及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截止1月2日下午4时,共查扣三轮车56辆,严格执法有效震慑了违法三轮车、电动四轮车、老年代步车主,到得初步成效,市区三轮车大量减少,交通秩序明显好转,市容环境明显改善。
据了解,为配合整治活动,根据市政府通告要求,1月1日前,交警大队分别在红旗渠大道、学院路、太行路、迎宾大道、渠畔路等路段安装禁行标志牌22块,在桃园大道、长安路、龙安路、王相路等路段安装限行标志牌14块。
下面的这些 必须得知道
一、整治范围:东至学院路、南至天平大道、西至实验路、北至鲁班大道内所有三轮车、电动四轮车、老年代步车。
二、严禁三轮车、电动四轮车、老年代步车非法营运。对于非法营运的各类车辆,一律查扣,并依法从重处罚。
三、设置三轮车、电动四轮车、老年代步车禁行、限行区域,违规进入禁行、限行区域的,一律扣留车辆,依法从重处罚。
(一)设置禁行区域:红旗渠大道全段、学院路全段、迎宾大道全段、太行路全段、渠畔路(红旗渠大道至迎宾大道),从2017年1月1日零时起,禁止三轮车、电动四轮车、老年代步车在上述路段通行。
(二)设置限行区域,分时段通行:长安路(桃园大道至鲁班大道)、龙安路(桃园大道至鲁班大道)、王相路(桃园大道至鲁班大道)、桃园大道(龙安路至长安路)。
从2017年1月1日零时起,7时30分至8时30分、11时30分至12时30分、17时至18时,允许家庭自用三轮车在上述路段通行,禁止载货三轮车通行。其他时段,允许载货三轮车在上述路段通行,禁止家庭自用三轮车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