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整治:民心所向 势在必行
说起黑三轮,市民王大姐坦言:“以后可千万不敢再坐了。”由于黑三轮比起出租车,在乘坐价格上便宜得多,所以深受部分市民青睐。“我以前曾经因为贪图小便宜乘坐过黑三轮,但是坐车时,三轮车司机不是闯红灯,就是抢道,自己坐在车上心惊胆战的,遇到车辆较多的路段,感觉自己坐在三轮车上身子总是紧贴着旁边道路上的汽车驶过。”王大姐心有余悸地说。
“黑三轮整治很有必要。”市民李先生烦恼地说,平日里开车出门,拥堵路段道路本就不宽敞,三轮车还总是不按规定道路行驶,占据大半个机动车道,车辆只能停车避让,大大影响了交通秩序。由于三轮车、电动四轮车没有牌照,很多不自觉的司机乱闯红灯现象严重,再加上开三轮车、电动四轮车载客的多为未取得驾驶资格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妇女,他们的驾驶技能本来就不过硬,更别说是拉客载人。
据交警部门统计,由三轮车、电动四轮车、老年代步车引发的交通事故逐年增多,占整个交通事故总量的20%。今年截至目前,因三轮车、电动四轮车、老年代步车引发的交通事故已多达1200余起。据对这些交通事故发生原因进行分析发现,三轮车、电动四轮车、老年代步车的驾驶人闯红灯、逆行、随意变换车道、随意调头、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现象突出,严重扰乱了正常的交通秩序,造成了巨大的交通隐患。部分载客的三轮车、电动四轮车不仅没有运营资格,甚至司机根本就没有驾驶资格,乘坐这些车辆对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形成了巨大的危害。
工商质监局近两日对市面上经销的三轮车、电动四轮车、老年代步车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检查发现,部分车辆无生产许可证,无合格证,无3C认证,系违规产品。工商质监局副局长张国生说,下一步质监局将从源头上对这些不合格产品进行严厉打击。
行动:联合执法 初掀高潮
动员会后,公安局专门成立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和规范三轮车、电动四轮车管理的总指挥和总协调。同时,分别从公安、交通、行政执法部门抽调警力100人,组建3个联合执法小组,以龙山街、长春大道为界,将市区分为3大块整治区域。
与此同时,公安交警部门立即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发布《林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综合整治三轮车电动四轮车的通告》,将整治措施及时发布;深入路面广发宣传页8000余份,提前对三轮车集聚路段的过往驾驶员进行警示性宣传,让他们有自动整改的时间和意识;在醒目地点悬挂13块宣传条幅,通过交通诱导屏和LED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提示引导群众知晓全市整治动向。同时,还在路面巡逻中通过警车喊话规范路上行驶三轮车、电动四轮车秩序,确保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顺利推进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12月20日早7点,公安、交通、行政执法三部门举行了联合执法小型启动仪式。随后,联合执法人员上路执法,首先向三轮车非法营运“开刀”。在客运南站门口、振林路、太行路等三轮车出行较多路段,执法人员加强巡逻,并通过交警大队交通指挥中心严密监控三轮车,发现后立即联系执法小组展开执法,最大限度缩减三轮车非法上路行驶空间。同时,针对阻碍执法的三轮车车主,联合执法人员联系车主所在社区,共同对其进行劝说教育。截至目前,经过三天的查处,共查扣三轮车34辆。
提醒:遵规限行 平平安安
关于市民比较关心的家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老年代步车使用有什么限制,到底能不能上路等问题,相关部门也都详细地进行了列举。
从2017年1月1日零时起,全线禁止通行的区域为红旗渠大道全段、学院路全段、迎宾大道全段、太行路全段、渠畔路(红旗渠大道至迎宾大道)路段。
部分区域实行家庭自用三轮车分时间、分路段、分用途限行。从2017年1月1日零时起,上午7时30分至8时30分、11时30分至12时30分、下午17时至18时,允许家庭自用三轮车在长安路(桃园大道至鲁班大道)、龙安路(桃园大道至鲁班大道)、王相路(桃园大道至鲁班大道)、桃园大道(龙安路至长安路)路段通行,禁止载货三轮车通行。其他时段,允许载货三轮车在上述路段通行,禁止家庭自用三轮车通行。
此次打击力度空前,市政府出台了详尽严格的政策处理方针。严禁三轮车、电动四轮车、老年代步车非法营运。对于非法营运的各类车辆,一律查扣,并依法从重处罚;无有效驾驶证驾驶电动四轮车、老年代步车的,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处15日以下拘留;严禁三轮车、电动四轮车、老年代步车车身喷涂广告、占道经营、乱停乱放;载货三轮车不得超重、超长、超高、超宽,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2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身0.2米,长度不得超出车身1米,严禁进入机动车道行驶。
对违法生产和销售三轮车、电动四轮车、老年代步车的商家,以及无证无照经营、非法改装点,予以取缔。对企业经营者,涉嫌偷税漏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税款并依法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林州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