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单位、各乡镇(街道):
为充分发挥公益广告在传递文明、引领风尚方面的作用,根据市创文办〔2016〕7号文件要求,11月份市创文办开展了公益广告优秀作品征集评选活动。本次活动得到了各单位的大力支持,共收到参赛作品100余幅,经过创文办评委会认真评选,以下单位作品分获一、二、三等奖,现予以表彰。
一等奖 3000元
林州市市直第九小学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等奖 2000元
林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人民广场、红旗渠大道)
林州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人民公园)
三等奖 1000元
林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好人一条街 (政西路)
林州市合涧镇政府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东南公路合涧段)
林州市邮政公司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红旗渠大道)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宣传工作中继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各单位要以受到表彰单位为榜样,创新宣传方式,力争在创文工作中再做新贡献。
林州市创文指挥部办公室
2016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