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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州市拟表彰2016年度市级文明单位公示

  发布日期:2016-12-06 15:12:13   来源:文明办   我有话说



根据《河南省文明单位评选管理办法》(豫办〔2015〕22号)和安阳市文明办〔2016〕3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按照自愿申报、择优推荐、实地验收、知识测验、社会评议、征求意见等评选程序,现已完成我市2016年度林州市级文明单位考评工作。经市文明委研究,拟表彰林州市姚村镇第三初级中学等24个单位为2016年度林州市级文明单位。为了更好地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创建质量,特公示如下:

林州市姚村镇第三初级中学

林州市环境保护局

林州市姚村镇西张学校

林州市横水镇横水中心小学

林州市烈士陵园

林州市机电工业学校

林州市临淇镇临淇学区

林州市市直第四小学

林州市中医院

林州市振林学校

林州市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林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林州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

林州市桂园学校

林州市茶店镇中心学校

林州市建筑业管理局

林州市职业教育中心

林州市新闻中心

林州市劳动力管理办公室

林州市临淇镇第一初级中学

林州市文化馆

林州市国有资产投资管理公司

红旗渠干部学院

林州市120急救指挥中心

从公示之日起7日内,各单位或个人认为以上拟推荐单位有不具备评选条件的,请以书面形式向市文明委反映举报。

来函请寄:林州市文明办创建科

电话:0372-6166568

来电、来函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应署真实姓名和单位,以便核实。

林州市文明办

2016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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