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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州:严查整治户外广告 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发布日期:2016-06-17 09:00:57   来源:林州城管   我有话说

        连日来,针对夏季大风降雨天气的增多,市行政执法局强化户外广告设施的排查,对违规破损的户外广告进行整治,消除安全隐患,美化城市立面。此次排查整治对主要道路的沿街楼顶大型户外广告的设置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责任人进行自行拆除,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在排查的同时,执法人员还积极向户外广告所有人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不断增强户外广告商户的安全管理意识,营造良好的安全管理氛围。截至目前,共排查各类户外广告46处,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46份,拆除受损或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5处,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保障了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下一步,市行政执法局还将紧抓广告安全管理不放松,及时关注天气预报,如遇恶劣天气及时组成应急分队24小时值班巡查,拆除影响交通和行人安全的破损广告,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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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理整治城区楼顶广告的

通 告

为深入推进环境综合整治,排除楼顶广告安全隐患,打造城市优美形象,创建整洁文明的城市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之规定。现将有关内容通告如下:

一、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非法设置楼顶广告,确需设置的应到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进行审批,并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二、 本通告发布前,已设置的楼顶广告,广告所有人应在七日内自行拆除。

三、 如发生安全事故,由楼顶广告所有人及楼顶所有人共同承担责任。

四、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依据《河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并强制拆除,拆除产生损失由广告所有人自行承担。

五、 对妨碍执行公务、暴力抗法的,将移交公安机关从严处理。

六、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林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林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二〇一六年六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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