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根据《林州市环境综合整治蓝天碧水工程指挥部办公室关于我市铸造企业复工核查工作流程的通知》(林治指办〔2016〕29号)规定,按照企业申报、所属乡镇街道初审、指挥部组织复工核查等程序,第二批23家企业完成环境综合整治目标,符合复工标准,现予恢复供电。望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予以监督,一旦出现环境违法行为,市环保部门将依法从重从快予以惩处。举报电话:6590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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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21日
林州市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