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电影《红旗渠畔的人家》剧组在红旗渠纪念馆举行投资合作签约仪式,市政府副市长王献青、投资合作方代表、电影《红旗渠畔的人家》剧组主创人员等出席仪式。姚村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王永强主持签约仪式。
王献青在签约仪式上指出,电影《红旗渠畔的人家》从筹备到今天离不开剧组人员和很多企业家的辛勤付出,该片的拍摄过程也是在构筑一个文化的红旗渠,是一种创业、创新精神的体现。《红旗渠畔的人家》以红旗渠为灵魂,以家为载体,以人做主线,通过对红旗渠不同形式的艺术创作,使红旗渠赋予了更加丰富的意义。当前,市委、市政府正在打造世界人文山水城市,建设富美林州、幸福家园,《红旗渠畔的人家》也是市委、市政府建设幸福家园过程中的一个文化工程,这将会进一步激励林州人创业的积极性。
王献青希望各有关部门都要关心支持《红旗渠畔的人家》剧组在林州的拍摄,为其创造很好的环境,同时也希望剧组人员,在工作中注重每一个细节,精雕细琢,创作出无愧时代的作品。
签约仪式上,投资方代表与电影《红旗渠畔的人家》拍摄方代表,就合作事宜进行了友好交谈,并在协议书上签字。特邀著名书法家高光耀老师向剧组赠送书法作品以示祝贺。
据了解,电影《红旗渠畔的人家》剧本由姚村镇坟头村在外创业的原存香女士创作,后由北京诚盛嘉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编剧田汝林进行了改编。电影《红旗渠畔的人家》通过红旗渠畔雨荷和雨花孪生姐妹一家四代人的悲欢离合故事,折射出林州人民抵御外侮、挑战自然、乘胜进取、创新改革的奋斗历程和不同历史时期所展现出的思想风貌。这将成为宣传林州、弘扬红旗渠精神的又一力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