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林州头条 原创 乡镇 视频 教育 直播 生活 文旅 民间文娱 发现 摄影 房产 汽车

林州

致:林州三轮车车主和广大人民群众的一封信

  发布日期:2016-04-28 19:51:26   来源:林州市公安交警大队   我有话说

三轮车车主和广大人民群众:

林州是我们共同的家园,营造美好、舒适的生活环境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愿望。但是,目前大量非法营运三轮车的存在已经给道路交通安全和城市环境带来十分严重的影响。

第一,无证、无照、无牌从事客运经营,违反交通安全和道路运输法律法规,而且三轮车稳定性差,危险性大,安全没有保障;

第二,三轮车驾驶人没有经过培训和考试,在驾驶过程中,无视交通规则,随意掉头、拐弯、停车、闯红灯、逆行、抢行,导致交通事故频繁发生。据交警部门掌握的情况表明,城区道路交通事故近40%是由三轮车引起的。这些车辆没有保险,发生交通事故后,三轮车车主多是躲避责任、驾车逃逸、拒绝赔偿,甚至讹诈他人,给受害人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

第三,所有载人营运三轮车都没有经过交通部门审批,没有合法手续,属非法营运;

第四,一些三轮车驾驶人经常聚集在学校、医院、车站、商场等人流、车流集中场所进行揽客、等客,占据人行道、慢车道,经常造成交通堵塞。正是由于以上问题的存在,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强烈要求进行三轮车专项整治、取缔非法营运三轮车。

加强三轮车专项整治、取缔非法营运三轮车是人心所向、大势所趋。按照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林州市公安交警大队、交通局、城管局强力推动联合执法,彻底整治交通安全秩序和道路运输秩序,坚决取缔非法营运三轮车。

创建良好环境需要全民参与。我们希望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广大群众,尤其是老年人和中小学生,为了自己的平安,为了家人的幸福,坚决不乘坐非法营运三轮车,共同抵制非法营运三轮车。

希望全体三轮车车主务必以人民群众生命为重,务必以道路交通安全为重,自觉放弃非法载客营运。如果一味执迷不悟,我行我素,继续从事非法营运,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将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林州市公安交警大队



林州网
视觉焦点
信息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