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保局监察大队首先通报了新达焦化有限公司存在企业法制意识差、观念淡薄;炼焦炉装煤、推煤冒黑烟、黄烟、蓝烟十分严重,且整改不到位;厂区内外道路,煤场、料场和生产场地扬尘不能及时清扫及有效控制;循环废水治理站废水治理效果较差等问题。该局对新达焦化有限公司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按照督导单要求,整改到位,坚决不能有无组织排放现象;二是建立长效机制,厂区内外环境卫生要搞好;三是改进循环废水站设备,提高治理效率。
新达焦化有限公司的负责人承诺,将按照要求认真执行,3日内完成整改任务,自觉履行好企业的社会责任,确保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