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历史悠久,人杰地灵,文化底蕴深厚,曾涌现出许多清官廉吏,做出过许多利民之举,留下了许多可歌可泣的故事和珍贵史迹史料。深入挖掘这些资源,对于倡导主流价值,传播廉洁风尚,凝聚正能量,营造崇廉尚洁的良好社会氛围具有重要意义。为深入贯彻落实市纪委十三届六次全会精神,提升我市廉政文化建设水平,打造具有林州特色的廉政教育文化品牌,充分发挥廉政文化资源的教育、激励和导向作用,决定在全市开展廉政文化资源征集活动。
一、征集时间
2016年3月16日至5月15日。
二、征集范围
面向全市公开征集。
三、征集内容
本次主要征集林州历史上已有定论、与廉政有关的家规家训、廉吏人物事迹、文献、图片、格言警句、廉政文艺文学作品等。
1、传统家规家训遗存
官宦世家类、或经商世家类、或祠堂村落类、或主题展馆类等保存比较完整、历史上影响较大的家规家训历史文化遗存。
2、好的家风故事、楹联、人物事迹等
反映“和睦、孝道、勤俭、诚信、廉洁”等引人向上、向善、向廉的好故事、好典型等。故事、典型要形成书面文字,楹联要做出解释,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
3、好的乡规民约
积极、健康、向上,具有规范、教化意义,并起到一定作用、形成一定良好风气的乡规民约。
4、红旗渠修建过程中的廉政故事和廉政人物事迹等;
5、我市近现代改革发展过程中的廉政人物、廉政故事和廉政文艺作品等;
6、历史上反映林州籍名人廉洁思想的诗词、歌谣、对联、格言警句、故事等;
7、其他。能体现我市历代清官廉吏、党员干部“为民、务实、清廉”的历史文化遗存、人物事迹、故事、图片、楹联等有关资料。
四、征集方式及要求
1、报送内容必须符合史实,内容健康、文明、向上;
2、所有提交的资料必须为作者个人掌握提供,文责归提供者所有,组织单位对所提供的材料拥有使用权;
3、组织者将根据征集资料价值评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并给予一定奖励。
4、提供、征集报送时间为5月30日前。要同时提供文字材料、影像资料的电子版,并注明作者、单位及联系电话。来信请寄林州市党政综合楼 2118房间纪委宣教室;联系人:刘红玉,联系电话:6166118;电子邮箱:lzjwxjs@163.com;请注明“廉政文化征集”字样。
中共林州市纪委
林州市监察局
201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