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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州市人民法院女法官收到一个特殊的三八节礼物

  发布日期:2016-03-08 23:54:19   来源:林州市人民法院   作者:李 广   我有话说

3月8日,妇女节。林州市人民法院民二庭钟星女法官收到一个特殊的礼物,原来是河顺镇的路某专程到法院送锦旗来感谢女法官的公正执法,司法为民。

事情源于路某母亲在2012年2月3日意外摔倒致伤左侧髋部,4日转入林州市某医院住院治疗,5日,路某母亲正在输液过程中突然死亡。卢某家人与医院达成调解协议,医院一次性支付路某及家人35000元。后路某认为母亲的死亡应该构成医疗事故,医院给予的赔偿数额太少,显失公平,遂一纸诉状将医院告到了法院。

钟星法官接到该案后,不仅仔细查阅了卷宗材料,而且翻阅了大量的医疗书籍,并多次找寻专业人士进行咨询,最终在医院方提供的病历中钟星找到了整个案件的关键所在。

经审理认为,路某母亲死亡后虽然没有进行医疗事故鉴定,但是在审理过程中,被告医院方存在隐匿诊疗过程、伪造病历资料等情形,法院推定医院负有过错,应对路某母亲的死亡承担赔偿责任。法院一审判决撤销原告路某与被告医院签订的调解协议书,并赔偿原告路某等各项损失106409元。一审法院判决后,被告医院方不服判决提出上诉,二审法院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接过锦旗的钟星显得特别腼腆,并打趣地说到:“节日虽然没有收到鲜花,但是收到一面锦旗,今年的三八妇女节一定会终身难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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