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行政执法局在巡查中发现部分民办幼儿园通过用栅栏圈地的方式,霸占公共区域,占为己用,作为幼儿园的室外操场,给周边居民的出行带来很大不便,不少市民反映强烈。
据市行政执法局综合执法一大队统计,市区范围内幼儿园通过栅栏圈地的方式占用人行道和公共区域的共有14家,2月29日执法人员对所有圈占行为下达了《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在3月4日前自行拆除,大部分幼儿园接到通知后,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了栅栏。但也有个别幼儿园对于送达的通知书置若罔闻,依然我行我素。
3月4日,行政执法局聘请拆除工人对未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拆除的5处、共500余米的圈占人行道栅栏进行了拆除,占道栅栏被拆除后,整个人行道重新恢复了畅通。“人行道作为公共设施,私自占用确实不对,这次我们坚决支持城管。”现场围观居民表示。根据《河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因建设等特殊需要,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必须征得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同时第三十六条规定“未经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影响市容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拆除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可处以罚款。”
对于幼儿园圈占人行道的行为,市行政执法局综合执法一大队郭队长表示,这种没有任何审批手续的圈占行为是绝对不允许的,今后将发现一起拆除一起,还路于市民。(城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