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林州市文明办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健全了志愿服务组织,壮大了志愿者队伍,夯实了志愿服务阵地,促进了公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不断提升,推动了志愿服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发展。
一是加强志愿服务队伍建设,建成了林州市志愿服务总站,下设20家分站,成立了12支特色志愿服务总队;建立健全了林州市志愿者招募注册制度、志愿服务记录制度、考评制度和激励回馈制度。
二是广泛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分别围绕3月5日“学雷锋纪念日”和12月5日“国际志愿者日”,举办了全市志愿服务集中行动;此外,还长效常态开展了“邻里守望”“清洁家园”等志愿服务,参与人数达1.3万人次。三是培育了“电力雷锋”“人民医院义诊”等志愿服务品牌。四是进一步做好了志愿者培训工作,提高了志愿服务能力和水平,先后组织国税局、电业局等省级文明单位赴安阳师院参加了志愿者轮训,共赴安阳参加8次,培训志愿者人数80余人次。
三是进一步提高广大市民交通安全意识,全面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80余家文明单位1200余名志愿者参与了文明交通劝导等活动,做到了天天见到“小红帽”,成为志愿服务活动一条靓丽的风景线。
志愿服务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教育实践的重要载体,是社会治理创新的重要方式,是精神文明建设的有力着手。下一步,林州市将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广泛普及服务他人、奉献社会的志愿服务理念,建立健全各项志愿服务制度和机制,不断拓展志愿服务领域,扩大志愿服务覆盖面,为建设富美林州、幸福家园作出自己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