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拟表彰林州市级文明单位公示
2015年,全市各级各部门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提高了公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
为了鼓励先进,推动全市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经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认真考核验收,报市文明委研究,拟表彰命名林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20家单位为市级文明单位。
为进一步增强透明度和公开性,更好地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创建质量,特公示如下:
林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林州市民政局
林州市市直第九小学
林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林州市公安局
林州市龙山财税所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林州支公司
林州市广播电视台
林州市科学技术协会
林州市信访局
林州市广播电视总台
林州市卫生监督所
林州市姚村卫生院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林州市委员会
林州市农业机械管理局
林州市横水一中
林州市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林州市图书馆
林州市粮食局
林州市气象局
从公示公告之日起七日内,各单位和个人认为以上推荐单位有不具备评选条件的,可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市文明办反映举报,来函请寄林州市文明办创建科。来电、来函反映的问题要实事求是,线索明晰,客观公正。举报人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和单位名称,以便调查核实。
电话6166568。
邮箱:lzwmb@sina.com。
林州市文明办
2016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