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发放了2014年度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财政补贴(清算)资金651.88万元,保障了我市受成品油调价影响、自身承受能力不足的部分群体和公益性行业,尤其是城市公交企业、出租车和农村道路客运。本次补贴,受益车辆748辆,其中:农村道路客运车332辆,补贴标准21849.96元/标台,补贴资金556.37万元;城市公交88辆,补贴标准5737.22元/标台,补贴资金35.12万元;出租车328辆,补贴标准1846.29元/标台,补贴资金60.39万元。
为确保油价补贴资金及时、安全的发放到位,市财政局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要求,联合客运处,交通局等主管部门,为补贴车辆建立动态数据信息库,并与代发行积极协调,为每位车主开立油补账户,由代发行直接发放补贴资金到车主账户,减少了中间环节,提高了兑付效率,降低了财政发放大额现金的风险。同时设立咨询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咨询和全方位监督,做到发放工作透明清晰。(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