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市南部某乡镇的一位热心读者打来电话,说前不久一个孩子在河边游泳时不幸溺水身亡。他请记者在报上发出呼吁,提醒家长看管好孩子,防止悲剧再次发生。无独有偶,近日,北部某乡镇的一名青年也在野外游泳时发生意外。
打电话的热心读者介绍,前段时间下了大雨,淇河水位上涨,水流较急,再加上河里各种杂物长时间沉淀,河底情况十分复杂,野游十分危险。近日孩子们放了暑假,一到下午,三五成群的孩子就下河游泳。一些“勇士”往往觉得在岸边游泳不过瘾,就会逞强向河中心深水区游去,悲剧往往就这样发生了。
在我市“野游”爱好者常出现在龙湖、桃源水库、太行平湖等地,醒目的位置都可以看到“禁止游泳”的警示牌。但对于酷爱游泳的“勇士”来说,形同虚设。
在龙湖边的一位保洁员阿姨说,“我们看到想下水游泳的人,都会善意提醒此处禁止游泳,可是他们依然会下水,根本不理会我们的劝阻。”
采访中,大部分市民认为应该禁止野泳,而一些市民则认为,在游泳池里游泳如同下饺子,游泳池的水质、风景和感觉都不如在河里游得爽。市民李先生告诉记者,游泳馆他去过一次,人多闹哄哄的,而且还要交费,游不出感觉,不如在野外游着畅快,所以去了一次就再也没去。一到夏天他就会去桃园、石板岩等有河流水库的地方游泳。
然而,近年来,每到暑期都会听到消息,有儿童或者成年人在野外游泳时溺水死亡,有时还会拖累前去救人的人,造成不应有的人身和经济损失。所谓游“野泳”,就是到非游泳区,尤其是野外的池塘、河渠游泳。
河南省第十二届见义勇为模范,30年来,下河救人9次的淇河岸边渔村生态林防火巡逻员张建启说,野外环境游泳比在游泳池游泳的危险性大得多,河里虽然表面看起来很平静,但水面以下可能有旋涡、水草或其它坚硬的东西,受伤后如果处理不好,很容易呛水。水面和水下温差很大,很容易造成抽筋、头晕、身体不适,存在很大的潜在危险。遇到紧急情况,例如抽筋,体力不支等,如果没有其他水性好的人陪同保护,很容易发生危险。
记者在此呼吁广大市民,千万不要游“野泳”,应到正规泳池去,有救生员,安全相对有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