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下午,2015年林州市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会议在林州一中西校召开,会议下发了《林州市教育局关于2015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公布了各项中招政策及日程安排。
一、招生计划
1、普通高中5060人

2、职业学校4500人
①林州市职业教育中心总数3600人
其中经济管理学院 960
机电信息学院 960
建筑商贸学院 1680
②民办职业学校总数900人
二、 报 名
1、报名时间:6月17日—18日
2、报名地点:体育中心(普通中专报名在教体局招生办)
3、报名费用:报名考务费38元
4、报名条件:
普通高中招生对象:本辖区内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及具有本辖区常住户口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
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对象:全市应、往届初中毕业生、未升学的高中毕业生、城乡劳动者、退役士兵等。
普通中专招生: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的初、高中毕业生均可报考普通中专。报考幼师专业和师范类“五年制”、“3+2”的考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18周岁(1997年9月1日以后出生),招生对象与中等职业学校相同。
三、志愿填报
1、普通高中
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可选报三批志愿:
第一批次志愿:符合条件的考生可选报林州市一中;
第二批次志愿: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在林州市二中、林州市实验中学、林州市一中分校三所学校中选一所且只能选一所填报;
第三批志愿: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在林州市三中、林州市四中、林州市硕丰中学三所学校中选一所且只能选一所填报。
报考市一中、市二中、市三中、市四中、市实验中学等公办普通高中的考生,必须同时明确填写“是/否”择校。
市实验中学志愿包括普通班和特长班两类志愿。报考市实验中学特长生的考生,必须在志愿栏内填写清楚专业。这类考生先参加由教体局统一组织的专业加试,加试合格方可报考。
报考普通高中志愿的考生,可同时兼报职业学校志愿。
四、考试地点、科目、时间
考试地点:考生报考批次最高的志愿学校
考试科目、时间与分值:
日 期 |
时 间 |
科目 |
分值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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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5日 |
上午 |
8:30—10:30 |
120分钟 |
语文 |
120 |
|
11:10—12:00 |
50分钟 |
历史 |
50 |
开卷考试,考生可自带参考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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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
15:00—16:00 |
60分钟 |
物理 |
70 |
||
16:40—17:30 |
50分钟 |
化学 |
50 |
|||
6月26日 |
上午 |
8:30—10:10 |
100分钟 |
数学 |
120 |
|
10:50—11:50 |
60分钟 |
思想 品德 |
70 |
开卷考试,考生可自带参考资料 |
||
下午 |
15:00—16:40 |
100分钟 |
英语 |
120 |
笔试100分,听力20分 |
中招考试命题范围见河南省教育厅豫教基二〔2015〕78号文件中的《2015年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命题要求》。
开卷考试,考生必须坚持独立答卷,不得交头接耳,互相商量和相互抄袭。
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成绩,按满分50分计入中招总分。初中毕业生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三科共30分计入中招总分。
中招总成绩满分为680 分。
五、评卷登分
为保证评卷工作更加公平、公正、高效,今年对所有中招考生进行统一网上评卷。
六、 录 取
1、普通高中
普通高中录取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定结果是普通高中录取的主要依据。今年我市普通高中录取时初中应届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结果须达到C级以上(含C级)。对于综合素质评定在C级以下(不含C级)的初中应届毕业生,普通高中不予录取,其中市一中、市二中、市实验中学等学校录取时,学生的综合素质评定等级须达到B级以上(含B级)。
(1)普通高中录取,按批次志愿顺序进行录取。在某一批次志愿录取中,公办普通高中按照先分配生再计划生最后择校生顺序录取。
(2)为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今年公办普通高中统一实行分配生政策,“分配生”占计划生的比例均为60%(为便于解释文件,剩余40%,称为“普通计划生”)。
“分配生”仍不落实到具体学生,只对初中学校下达“分配生”名额(名额见附件)。
享受“分配生”待遇的考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必要条件:①学生必须具有报名初中学校正式学籍一年以上;②学生本人必须在学籍注册学校就读一年以上。以上时间从报名之日起,往前倒推。
“分配生”只从相应高中学校第一志愿中录取(使用专门志愿代码)。从该初中报考相应高中所有享受“分配生”待遇的考生中,按中招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分配生”计划内的考生可低于相应高中录取基准线20分录取。
“分配生”录取时,不含任何照顾分数。
“分配生”未录取,并入相应高中第一志愿普通计划生录取。
(3)各高中(含民办),录取第二志愿时(指填报上一批次志愿未录取,参加本批次志愿录取的),分数线提高8分;录取第三志愿时(指填报上二个批次志愿均未录取,参加本批次志愿录取的),分数线提高16分。
(4)录取时,对总分相同的考生,按其语、数、外三科总分,根据招生计划从高到低依次录满为止,如果三科成绩再次出现同分,对这些考生一并录取。
(5)市实验中学特长生录取,按林教体字〔2015〕52号文件执行。
(6)体育中学学生报考普通高中,按林教体字〔2015〕59号文件执行。
按照省、市要求,各公、民办普通高中一律不得录取最低控制线以下考生。
七、照顾条件和方法
1、根据《公安部、教育部、民政部关于印发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的通知》(公通字〔2005〕78号)规定,烈士子女照顾20分录取;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照顾10分录取。
2、依据《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办法》,归侨、侨眷考生照顾10分录取,台湾同胞投资者及随行眷属、所聘台湾管理人员凭《台湾同胞投资证书》,其子女报考普通高中的,照顾10分录取。
3、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发〔2006〕22号文件精神,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意见》(豫发〔2007〕7号)精神,对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计划生育双女家庭,其子女报考本县(市、区)高中时照顾10分。
4、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对艾滋病防治帮扶工作队员子女入学给予适当照顾的通知》(豫教基〔2004〕69号)精神,派驻各地进行艾滋病防治帮扶工作队员的子女,报考当地普通高中的可照顾10分。
5、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丹江口水库移民安置优惠政策的通知》(豫政〔2008〕56号)精神,移民搬迁后5年内,移民考生在中招中照顾10分。
6、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少数民族学校的照顾10分录取;报考其它学校的,照顾5分录取。
7、军人子女考生加分按照《教育部、总政治部关于印发<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通知》(政联〔2011〕7号)精神和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军区政治部印发的《河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政联〔2012〕1号)要求执行。驻豫武警部队子女的教育优待参照执行。
8、获得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及其子女加分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工作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3〕90号)要求执行。
9、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解决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子女回国后入学问题的通知》(教基厅〔2005〕16号),持有驻外使领馆出具的《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回国证明》的初中阶段回国的初中生,在初中毕业后参加我省统一组织的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的,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不得重复加分。除上述加分政策外,各地不得自行增加加分内容。对三好学生、体育尖子、晨光杯体育活动、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计算机表演赛等活动的优胜者,其奖励和照顾体现在综合素质评定之中。
各地要制定具体、严密的操作办法,严格审查照顾对象的资格,坚决抵制各种弄虚作假现象。
2015年林州市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志愿填报表
志愿 批次 |
志愿名称 |
考生选报学校 |
是否同 意择校 |
备注 |
批
录
志
愿 |
第一批次 志 愿 |
林州市一中 |
是( ) 否( ) |
考生也可不选报。如果选报,必须明确是否择校。 |
第二批次 志 愿 |
1、林州市二中 |
是( ) 否( ) |
考生可在3所学校中选一所填报。考生也可不选报。如果选报市二中、市实验中学必须明确是否择校。 |
|
2、林州市实验中学 |
是( ) 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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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林州市一中分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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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批次 志 愿 |
1、林州市三中 |
是( ) 否( ) |
考生可在3所学校中选一所填报。考生也可不选报。如果选报市三中、市四中必须明确是否择校。 |
|
2、林州市四中 |
是( ) 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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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林州市硕丰中学 |
填报志愿说明:
1、考生在“河南省中招信息管理平台(www.hagaozhong.com)”进行网上填报志愿。
2、普通高中设三个批次志愿:分别为第一批次志愿、第二批次志愿、第三批次志愿。
3、学生要根据自身情况认真填报志愿,既可报一个批次志愿,也可报多个批次志愿。每一批次志愿均由考生自主填报,可以报也可以不报。
4、严禁强迫学生违背本人意愿填写志愿。考生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慎重选报志愿,志愿填报结束后,不能更改;学生一经录取,应按时报到。
2015年林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日程安排
时 间 |
工 作 内 容 |
负 责 单 位 |
6月10日 |
2015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 工作会议 |
教体局 |
6月11日—13日 |
考生网上填报普通高中志愿 学校初审考生各种照顾条件 |
初中学校 |
6月14日 |
学校打印普高志愿确认表,学 生及家长对中招志愿签字确认 |
初中学校 |
6月15日—16日 |
打印准考证,填写中招各种表格 |
初中学校 |
6月17日—19日 |
组织报名 |
教体局、高中学校 |
6月23日 |
领取准考证 |
教体局、初中学校 |
6月25日—26日 |
中招考试 |
教体局、各考点 |
6月27日-7月4日 |
组织网上评卷 |
教体局 |
7月6日 |
公布成绩 |
|
7月7日下午、7月10日前 |
复查试卷 在省中招管理系统完成分数登记 |
保密室 |
7月17日 |
高中开始录取 |
教体局 |
8月15日前 |
完成普通高中学籍 |
基教科、高中学校 |
注:如有变动,以教体局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