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部队时就从事医护工作,现在仍能在医院工作,太好了!”4月12日,林州籍退役士兵宋现林高兴地说。据林州市民政局工作人员介绍,今年林州市退役士兵安置实行“阳光择业”,受到退役士兵的欢迎。
据了解,此次林州市退役士兵重点安置对象共12人,均为服役12年以上的转业士官,其中服役满16年的退役士兵3人,在艰苦地区服役的1人。为做好重点安置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透明,林州市民政局实行“三公开三认可”工作机制。
林州市民政局明确了 “按服役年限排名,服役年限相等的比较立功情况,立功相等的比较荣立优秀士兵多少排名;在艰苦地区和特殊岗位服现役的优先安排工作;对参战(指直接对敌武装斗争)立功的重点安置对象在安置时给予照顾”的排名办法,排名办法简明、易操作,并由安置对象一致通过。让退役士兵依照排名次序选岗。12名退役士兵重点安置对象按照军龄、立功受奖等情况排列的名次,依次公开择岗。整个安置会议过程接受了纪检、检察等部门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