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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州

2015年林州市万宝山第二届登山比赛公告

  发布日期:2015-04-09 17:27:38   我有话说

万宝山是久负盛名的自然保护区,素有“无人区”之美誉,全年空气质量清新优良。东岗镇党委、政府自2013年加大开发力度以来,曙光水库、入山道路、双龙寺桥、悬空栈道和观景台等基础设施相继到位,万宝山面貌焕然一新,为登山爱好者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为把“走进无人区、体验原生态”为主题的2015年林州市万宝山第二届登山比赛举办成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主办单位:

林州市教体局     林州市东岗镇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林州市登山协会

三、支持媒体:

安阳新闻网 林州网 林州文化旅游频道   爱林州网

四、比赛时间:

2015年4月25日 上午09:30

五、比赛地点:

林州市东岗镇万宝山(无人区)

六、比赛办法:

1、 登山方式为徒步登山;

2、 登山路线:从万宝山入口转盘出发,经万宝山护林房,经小庙到终点双龙寺,全长约6公里;(比赛线路多为沙石路段)

3、 参赛人员:个人赛可按比赛要求直接报名参加,团体赛须组队参加,每支参赛队为5人,女运动员不少于1人。

4、 个人名次以完成全部赛程所用时间计算,成绩优者名次列前;

5、 团体名次为本队全部队员完成全部赛程后,将参赛证收齐并由各组队长交于裁判员,以团体赛5人中最后人到达终点为该队团体成绩。

七、报名截止时间:

2015年4月22日下午17:00

八、 比赛要求:

1、参赛运动员请于4月25日上午8:00时前到达万宝山入口处,领取参赛卡(根据报名先后领取纪念品);乘车路线:市区坐林州---东岗公共车;交通工具自理(不交报名费)。

2、 年龄要求18(含)-60(含)岁,性别不限;

3、 服从管理人员安排,尊重裁判;

4、 报名前请确认自己身体处于健康状态,有不宜从事登山活动的人士,请勿报名,否则后果自负;

5、 凡在比赛途中有抄近路、冒名顶替等作弊者,成绩无效。

九、 奖项设置:

1、男、女个人赛:由登山点开始到达山顶终点;各取前10名进行奖励。

第一名奖金500元,第二名奖金300元,第三名奖金200元,第四至十名奖金各100元 ;

2、团体赛:由登山点开始到达山顶终点;取团体前3名进行奖励。

第一名奖金1500元 ;第二名奖金1000元 ;第三名奖金500元 ;

十、 报名办法:

1、个人报名,关注【爱林州网】微信公众号:ailinzhou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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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微信【爱林州网】公众号后,回复“我要参加”,填表格后,提交信息即可!

2、团队报名:直接联系客服

QQ:1053568857 Tel:18567796515

活动负责人Tel: 仁者 13937276556          孙行者 13938684118

3、报名有好礼:

好礼一:前500名报名者,均可获得【纪念品】1份。比赛当天现场领取。

好礼二:成功报名并分享本文到朋友圈(空间),即可到以下“报名互动处”,领取【精美礼品】1份。(数量有限,先到先得。)

【报名互动点】

1、太阳国际 向阳街原人民医院旧址 6171922

2、五粮醇专卖 振林路与庙前街丁字路口 电话 6809035

3、捷安特专卖 瓦窑街东段 6101289

4、金点婚庆会所 人民路四所楼下 5580418

5、探路者 向阳街西段路北 6120101

4、乘车路线:

高速红旗渠开发区下 转 S226(翟阳线)-东岗镇北环路下车即到

十一、 特别声明:

1、 凡报名参加团体赛和个人赛的运动员不准互相交叉顶替,否则将取消本队团体或个人的比赛资格。

2、 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3、参赛前必须自行购买保险,组织方不担负任何意外事故的相关法律连带责任。

4、杜绝有心脏病、高血压、精神病等易发疾病人员参加,否则后果自负。

5、报名同时视为本人已经阅读本责任免除书,已明白无误地知悉、理解、掌握本责任免除书的全部内容和含义,完全接受本责任免除书中规定的条件。A、本人在报名时向组织方出示的相关证明,保证其真实合法有效,保证无任何隐瞒。 B、本次赛事活动包括对技能要求非常高及要求具备良好身心健康状况的项目,本人对登山项目及其他相关情形的高风险性及可能带来的不利后果已有充分认识。 C、赛事期间,本人服从组织者的活动安排,凡因个人私自行动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完全责任。 D、赛事期间,凡因个人隐瞒实际情况(病史、身体状况及其他状况)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E、必须尊重当地民族宗教等风俗习惯,由于本人原因造成的与当地居民的纠纷、冲突等,一切后果自负。 F、本人(含本人的代表、继承人、受益人和亲属)同意承担由于参加本次赛事而可能遭受或引起的任何损失、财产损坏、疾病、伤亡(以下共同称为“损失”)的全部风险和责任。免除赛事相关的所有个人和组织的责任,使其免受由于本人在赛事期间所遭受的损失、财产损坏、受伤、疾病或死亡而主张的任何索赔。 G、本人同意本次赛事组织方在全球范围内永久性地发表、使用、修改和开发任何同本次赛事有关的本人或有本人出现的信息和材料(包括照片、录像和影片),组织方有权对上述信息和材料进行进一步转授和许可。这些信息和材料使用无需向本人进行提前通知,或提供额外的补偿,而且本人放弃所有检查或批准的权利。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规程解释权归赛事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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