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林州市委宣传部
林州市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林州市广播电视总台
林州市新闻中心
林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林宣[2015] 8号
关于举办2015林州“中国梦•美太行”
微电影大赛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市直各单位:
为庆祝红旗渠通水50周年,展示林州以“人工天河”红旗渠、林滤山绿色生态旅游的大峡谷风光、“亚洲第一”的国际滑翔基地为主的“红、绿、蓝”三色品牌,同时也为了促进我市影视文艺创作的繁荣发展,挖掘本土的优秀文艺创作人才,为我市影视文艺优秀人才搭建展示的平台,中共林州市委宣传部、林州市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林州市广播电视总台、林州市新闻中心、林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决定联合举办“中国梦•美太行”微电影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林州市委宣传部、林州市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林州市广播电视总台、林州市新闻中心、林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林州市电影电视艺术家协会、林州市文化旅游宣传中心、林州文化艺术网
二、大赛主题
2015微电影大赛以“中国梦•美太行”为主题,旨在通过精彩的影像展示林州的山水、 人文、 发展之美,展示林州秀美宜居山水名城新形象。通过感人的故事与画面,寻找感动、传递温暖、凝聚正能量。
三、大赛时间
大赛分为征集、评选、终审、颁奖、展映五个阶段。
1.征集阶段:2015年3月6日—2015年8月20日,符合参赛条件的创作机构或个人,按照大赛作品报送要求,向大赛主办方提交参赛作品。
2.评选阶段:2015年8月21日—9月20日,主办方将成立大赛评委会,邀请专业人士对入围作品进行评选,并通过大赛展播活动征集网民意见,网络投票结果列入评定入围作品的权重。
3.评审会终审:2015年9月21日—9月25日。
4.颁奖典礼:2015年9月27日举行。
5.展映阶段:2015年10月,举行“中国梦•美太行” 2015林州微电影大赛展映活动,通过电视和网络媒体集中推送优秀获奖作品。
(以上时间如有变动,大赛组委会将另行通知)
四、参赛对象
本次大赛面向林州市民(外省市有意参赛者也可参加),参赛者可以个人或团队方式参赛。
五、作品要求
(一)微电影成片
1.作品须鲜明体现“中国梦•美太行”的主题。
2.参赛报送作品为国内影视制作机构及个人制作的中文微电影作品。
3.作品时长:5—30分钟。
4.作品规格:分辨率为1080P(1920×1080)。
5.表现形式不做特别限定,可采用故事片、纪录片、风光片、MTV、电视散文等多种表现形式。须为画面配上普通话书写的对白及旁白字幕,同时附上参赛表格及剧本大纲,以方便评审。
6、作品内容不得含有涉及色情、暴力、种族与宗教歧视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禁止或与其抵触的内容。
7、参赛作品一旦提交,即视作授予主办方组委会免费及合法使用其在各类平台进行播放与展映的权力。
所有参赛作品概不退还,请参赛者自行备份。
(二)版权归属
1、作品为参赛者原创并确认拥有作品的著作权,参赛者应保证大赛主办方及合作方合法拥有该参赛作品使用权。参赛者应且不得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邻接权、人身权等。组委会对因著作权,作品中音乐、影像等元素使用权、受访人肖像、隐私权等问题所产生的纠纷,概不负责,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参赛者自行承担。严禁剽窃、抄袭。关于剽窃、抄袭的具体界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规定。
2、大赛单位有权对全部参赛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对外推广,包括但不限于集结出版、改编及播放,并且展播不局限于网络平台(例如影院/电视台展播等),作者享有署名权。
3、大赛单位享有所有初评入围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和改编权,有权将所有初评入围作品刊登在各网站上(包括但不限于大赛官网)以及大赛单位自行开设或与合作伙伴共同开设的频道、电子网刊、网络平台等相关业务等内容。
4、本次大赛合作方享有所有获奖作品的手持阅读器终端版权使用权。
5、参赛者拥有作品的所有权,大赛主办方有权根据大赛需要公益性使用作品。参赛者需遵守大赛活动规则,配合大赛各项活动。
6、组委会保留对其它未尽参赛规则的解释权。
六、奖项设置
(一)大赛设优秀作品奖(设一、二、三等奖、提名奖,其中: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提名奖若干)最佳影片、 最佳编剧、 最佳导演、最佳男(女)演员、 最佳剪辑、最佳摄影等奖项。
( 二 )对积极组织开展赛事活动,获奖作品较多、获奖级别较高的单位,授予大赛优秀组织奖;对大赛做出重要支持的单位或个人,授予特别贡献奖。
具体奖励设置以大赛官网公布为准。
(三)评委设置
1、评委10名,其中,专业评委:5名;相关专业评委:5名。
2、网络人气投票(网站统计数据为准),本次微电影大奖赛采用网络票选和评委评选打分相结合的评奖方式,票选权数3,评委权数7,其中专业评委占5,相关专业评委占2。
七、参赛方法
1.将参赛作品、30秒拍摄片花、作品代表图片1张(JPG格式)提交大赛组委会,另附5张剧照(JPG格式)。
2.参赛机构或个人须填写《林州市 “中国梦•美太行”微电影大赛报名表》、《授权确认书》提供主创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注明“中国梦•美太行” 2015林州微电影大赛专用),若同一机构或个人报送多件作品,须每件作品填写一份《林州市 “中国梦•美太行”微电影大赛报名表》及《授权确认书》(在大赛官方网站红旗渠网< http://www.linzhou.gov.cn/>、林州文化艺术网< http://www.lzwhys.com>2015林州微电影大赛专题下载)。
3.邮寄报送作品均须注明文件夹标题,如“2015林州微电影大赛+×××机构/个人姓名+作品名称”。
八、工作要求
1.积极响应。本届微电影大赛是庆祝红旗渠通水50周年,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级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意义,认真做好大赛动员组织工作。
2.广泛发动。各级各单位要积极组织发动影视制作机构和影视制作爱好者报名参赛,并从本系统中遴选优秀作品上报。
3.加强宣传。各级各单位要充分加强对大赛的宣传工作,扩大大赛的社会影响力。
大赛官网:红 旗 渠 网 林州文化艺术网
地 址:林州市林虑大道西段文广新局三楼
微电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邮 箱:lzswdyds@163.com
电 话:13619830470 15837253222
联 系 人:原守成 陈海峰
中共林州市委宣传部 林州市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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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1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