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6岁的李先生为自己的一双儿女犯了难。
原来,去年冬天家里上五年级的女儿买了一支“电子烟”。“看着只当是支笔,可看到女儿拿着它叼在嘴里,深吸了一口后,嘴里竟喷出了烟,而且另一头一红一暗的,我和老婆当时吓了一跳。”正要制止时,女儿却告诉他们那不过是种水果口味的玩具。虽然有点后怕,可李先生和妻子心想孩子不过图个新鲜,过几天心思就会转移到其他地方去了,也就没去批评女儿。
可谁想,寒假开学伊始,三年级的儿子终于受不住诱惑,用压岁钱也买了一支,还当着李先生的面吞云吐雾地“抽”起来。“我看在眼里是又急又怒,就怕他玩着玩着也拿根真烟抽起来。可又有些束手无策,谁让我自己就是杆资深烟枪呢,跟孩子们较起真来,理不直气不壮。”李先生无奈地叹气,就怕儿子今后学了他,吸烟上了瘾。
3月10日下午,笔者走访我市多所学校周围的商铺,果然见到了这种“电子烟”。
“15块钱一支,有咖啡味、薄荷味、香橙味等好几种口味,味道通过烟气散发到口鼻中,对人体健康没有危害,您可以随便挑。”市直五小的一家商店内,女店主在笔者的询问下,从柜台里拿出了一盒“电子烟”。她告诉笔者,她们从去年就开始销售这种“电子烟”,虽然对小学生来说价格稍微贵一点,但销量还可以。“一来小孩子图个新鲜,喜欢凑热闹。二来男孩子爱用这个装酷,女孩子又喜欢这些不同的口味。孩子们爱买,我们也就乐意卖。”店主说。
笔者注意到,这些“电子烟”看起来还算精致,比真烟要长和粗,但周身都是一些英文字母,并没见到任何有关商标、厂家等中文说明,其质量和安全问题恐难以保证。
顾客张大娘告诉笔者,她的孙子就在五小上学,她还没见小孙子玩过“电子烟”。“小孩子天生好奇心强,还爱模仿,真怕他哪天盲目从众,偷偷玩起这个。对小孩子身体健康究竟有没有损害先不说,万一孩子因为这个吸出味道和感觉来,从而对真烟产生了好感,那就危险了。怎么能给孩子卖这种东西呢?”张大娘不满地说。
随后,笔者查阅资料得知,2006年我国已加入由世界卫生组织批准发布的《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其中明确规定“禁止生产和销售对未成年人具有吸引力的烟草制品形状的糖果、点心、玩具或任何其他实物”。由此可见,这些“电子烟”的生产和销售在某种程度上已违反法律,理应由相关部门出面予以取缔。同时也劝诫各位家长发现孩子买这种“电子烟”后,一定要第一时间进行合理引导,让孩子尽量少碰甚至远离“电子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