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林州头条 原创 乡镇 视频 教育 直播 生活 文旅 民间文娱 发现 摄影 房产 汽车

林州

承诺可多家消费 如今只能到林州

  发布日期:2015-01-24 09:02:39   来源:安阳晚报   我有话说

□记者 周俊英

本报讯 “卡上明明写着可以在超市、酒店等多个商家消费,可现在却被工作人员告知只能在林州的一家店里消费。”1月19日,家住市安泰苑的李女士向本报反映她与家人遇到的烦心事。

反映:承诺的多家商店消费无法兑现

据李女士介绍,2012年,她的父亲办理了一张500元的“殷商卡”,发售该卡的公司承诺持卡可在我市多家超市、酒店消费,与市场上其他的消费卡相比,打破了只能单一消费的局限性。如此“万能”的一张消费卡,在李女士看来十分不错。

办理“殷商卡”后,李女士的父亲一直保存着并未使用,直到前几日,李女士的父亲将卡拿出来,猛然发现该卡的使用日期截至2015年9月。

眼看消费卡的使用期限将到,李女士便持卡去市卫东超市购买日用品,但是刷卡时却被工作人员告知这张卡无法在该超市消费。李女士又持卡前往其他签约商家消费,同样无法使用。李女士觉得很蹊跷,于是按照消费卡上所留的联系方式向办卡公司询问,而工作人员的回答让李女士很意外。

“工作人员告诉我,这张卡在市区已经没办法使用了,现在只能在林州的一家商店消费。”李女士说,之前办理该卡时,公司承诺的是可以在本市多家超市、商场、酒店消费,如今商家的承诺难以兑现,李女士越想越窝心。

遭遇类似情况的不止李女士一人。市民王先生告诉记者,他的“殷商卡”也不能在市区消费,而只能在林州一家商店购买茶叶、酒等物品。王先生质疑:“这算不算侵犯消费者的权益?”

回应:消费者可在林州一家虫草店消费

1月19日,记者与发售该卡的市德宏实业有限公司取得联系。对于该卡不能在市区消费的问题,工作人员是这样解释的:“去年7月,公司与市区多家商户的合同到期,解除合同后致‘殷商卡’无法在市区的多家商场消费,公司已在去年8月左右短信通知了消费者。”

而对于公司的解释,李女士则表示,他们从未收到过该公司的短信通知。对此,该公司工作人员说:“也许有些持卡的消费者没有通知到,由此给消费者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

此外,该公司工作人员介绍,“殷商卡”虽然不能在本市消费,但消费者可以持卡到林州一家虫草店购买物品。消费者在使用期限内没有到指定地点消费,公司可以为他们办理延期消费。

律师:消费者有权要求公司退还未消费的金额

该公司的行为是否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河南安易律师事务所孙海军律师表示,市德宏实业有限公司在发售该卡时,已经与消费者构成合同关系,该公司的合同义务是让消费者购买的“殷商卡”在使用期限内在多个商家使用。

“德宏实业有限公司不能以与商家合同到期为由限制‘殷商卡’的使用,该公司已经构成根本性合同违约,消费者有权要求该公司退还未消费的金额。”孙律师说。

在此,孙律师提醒广大消费者,在办理消费卡时要理性,最好签订书面协议。一些商家在宣传时夸大其词,一旦办卡消费后,服务大打折扣,因此,消费者在办理消费卡时,一定要保留其提供的文字广告,任何口头承诺都应以书面形式保留。



林州网
视觉焦点
信息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