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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刷卡买药 药名“张冠李戴”可举报

  发布日期:2014-09-26 09:47:57   来源:林州新闻中心   我有话说

近日,老张几次去药店买药,药店给的收费单据上都显示的是另外一种药,有的甚至用一种药名代替所购买的多种药。老张就问对方这是为什么,收银员则表示是为了图方便,反正价钱一样就行。

为什么收据上写的药名不是自己买的药呢?老张担心,万一药品有问题,连证据都没有。于是老张向我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进行了反映。

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接到群众举报后,立即组成调查小组,就群众所举报的情况对定点零售药店进行了检查。检查发现,在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刷卡购药时,打印的医保小票与所买药品名称不符,明明买的是甲药,可出具的小票上却写的是乙药。部分定点零售药店以药店对账为由,撕去医保小票药品名称部分,只提供刷卡金额、医保卡余额,甚至还有个别定点零售药店拒绝向刷卡顾客提供医保小票,使参保职工、居民在药店刷卡消费时,不能明白购药。

了解情况后,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立即召开定点零售药店负责人紧急会议,会上重新学习《安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暂行办法》及医疗保险中心与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签订的《林州市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再次明确“服务协议”中权责义务。“服务协议”第四条、第十四条明确规定:定点零售药店要认真核对本店内的药品,做好与城镇职工、居民基本保险药品目录的对应工作。由于目录对应原因造成的参保职工使用IC卡消费目录外药品,视同串换行为;定点零售药店有出售假药、劣药,摆放出售非药品、以物代药等不依照处方调剂以及药店与医院合谋骗取医疗保险金等违规情况,相关费用医保中心不予支付,并停止医疗保险服务至少1个月。对本次群众举报违法“服务协议”的林州市振林区城西大药房等十家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按照“服务协议”规定,暂停医保刷卡服务1个月进行整改,并要求各定点零售药店严格遵守“服务协议”,社会医疗保险中心也将对定点零售药店严格管理,对再次违反“服务协议”的定点零售药店,终止“服务协议”,并建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取消其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资格,切实保护医保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基金的管理权和消费权。

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提醒参保群众,药品名称不符,一旦事后出现纠纷,消费者维权就会十分困难。在购买药品时,一定要查看医保卡收费对账单是否与自己购买的药品名称一致,如果发现不一致,可以对定点零售药店进行监督举报。举报电话:6815491 6166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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